公告日期:2022-08-23
主体概况
华电新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电新能”或“公司”)前身为华电(福清)
风电有限公司,原系由华电新能源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电新能源”)于 2009 年 8 月
出资设立的风电项目公司,初始注册资本 200.00 万元。2015 年 10 月,华电新能源将公司全部
股权转让至原华电福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华电新能源母公司,已于 2020 年 10 月更名为华电
福新能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电福新”)。
2020 年 6 月,华电福新与福建华电福瑞能源发展有限公司(系华电集团全资子公司,以下
简称“华电福瑞”)签订合并协议,华电福瑞作为要约人吸收合并华电福新,并承接华电福新
的所有资产、负债、权益、业务、雇员、合约以及所有其他权利及义务。在此背景下,公司通
过非公开协议转让和无偿划转两种方式,取得华电福新及中国华电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
电集团”)下属的部分全资及控股子公司股权,成为华电集团风力发电、太阳能发电为主的新
能源业务最终整合的唯一平台。2021 年 12 月,华电集团下属的华电国际电力股份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华电国际”)以股权和现金合计出资人民币 212.96 亿元认缴公司新增注册资本 58.97
亿元;当月,公司引入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等战略投资者,合计引入股权投资资金 150
亿元,认缴公司新增注册资本 31.50 亿元。2022 年 3 月,公司完成股份制改制,并更为现名。
截至 2022 年 3 月末,公司注册资本和实收资本均为 360.00 亿元,华电福瑞持有公司 52.40%
股权1,为公司控股股东,同时华电集团下属的华电国际电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电国
际”)持有公司 31.03%股权,华电集团为公司实际控制人。
根据公司发布的《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申报稿)》,公司拟公开发行股票数量
不低于本次发行后公司总股本的 15%且不超过本次发行后公司总股本的 30%(含主承销商行使
超额配售选择权发行的股份数量),发行后公司总股本不超过 514.29 亿股人民币。
作为华电集团风力发电、太阳能发电为主的新能源业务最终整合的唯一平台,公司主要从
事风力发电、太阳能发电为主的新能源项目的开发、投资和运营。截至 2021 年末,公司控股装
机容量 2737.43 万千瓦,其中风电项目 2086.61 万千瓦;2021 年完成发电量 469.06 亿千瓦时。
截至 2021 年末,公司纳入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共有 265 家。
债项概况及募集资金用途
主要条款
公司拟公开发行“华电新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绿色可续
期公司债券(第三期)”(以下简称“本期债券”),发行规模不超过 10 亿元(含 10 亿元)。
本期债券基础期限为 3 年,在约定的基础期限期末及每一个周期末,公司有权行使续期选择权,
按约定的基础期限延长 1 个周期;公司不行使续期选择权则全额到期兑付。
本期债券面值 100 元,按面值平价发行,为固定利率债券,采用单利按年计息,不计复利;
如有递延,则每笔递延利息在递延期间按当期票面利率累计计息。首个周期的票面利率将由公
1 2021 年 12 月,公司原股东华电福新完成工商注销登记,其股东地位由华电福瑞承继。
司与主承销商根据网下向专业投资者的簿记建档结果在预设区间范围内协商确定,在首个周期
内固定不变,其后每个周期重置一次。
本期债券附设公司递延支付利息权,除非发生强制付息事件,本期债券的每个付息日公司
可自行选择将当期利息以及已经递延的所有利息及孳息推迟至下一个付息日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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