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2-08-23
华电新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福建省福州市鼓楼区五四路 75 号
福建外贸大厦 32 层 02 单元)
2022 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
绿色可续期公司债券(第三期)
发行公告
本期发行金额 不超过 10 亿元(含 10 亿元)
增信情况 无
发行人 华电新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独家主承销商/受托 平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管理人
资信评级机构 东方金诚国际信用评估有限公司
资信评级结果 主体 AAA,债项 AAA
2022年8月23日
发行人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重要提示
1、华电福新能源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发行人”、“公司”、“本公司”)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面值总额不超过 50 亿元的公司债券(以下简称“本次债券”) 已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审核通过,并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同意注册(证监许可[2021]2862 号)。
本次债券分期发行。华电新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绿色可续期公司债券(第三期)(以下简称“本期债券”)本期债券发行规模为不超过 10 亿元。
2、本期债券发行面值不超过 100,000 万元公司债券,每张面值为人民币 100
元,共计不超过 1,000 万张。发行价格为每张人民币 100 元。
3、经东方金诚国际信用评估有限公司评定,发行人的主体长期信用等级为AAA,本期债券的信用等级为 AAA。
4、本期债券无担保。
5、本期债券基础期限为 3 年,在约定的基础期限期末及每一个周期末,发行人有权行使续期选择权,按约定的基础期限延长 1 个周期;发行人不行使续期选择权则全额到期兑付。
6、本期债券票面利率簿记建档区间为 2.3%-3.3%,最终票面利率由发行人与簿记管理人根据网下向专业投资者的询价结果协商确定。发行人和簿记管理人将
于 2022 年 8 月 24 日(T-1 日)向网下专业投资者进行簿记询价,并根据询价结
果确定本期债券的最终票面利率。发行人和簿记管理人将于 2022 年 8 月 25 日
(T 日)在上海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上公告本期债券最终的票面利率,敬请投资者关注。
7、本期债券发行仅采取面向网下专业投资者根据簿记建档情况进行配售的发行方式。本期债券发行对象为符合《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债券市场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办法(2022 年修订)》等规定的专业投资者(法律、法规禁止购买者除外)。配售原则详见本公告“三、网下发行”中“(六)配售”。
8、投资者不得非法利用他人账户或资金进行认购,也不得违规融资或代他人违规融资认购。投资者认购并持有本期债券应按相关法律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定执行,并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9、敬请投资者注意本公告中本期债券的发行方式、发行对象、发行数量、发行时间、认购办法、认购程序、认购价格和认购资金缴纳等具体规定。
10、发行人将在本期债券发行结束后尽快办理有关上市手续,本期公司债券具体上市时间另行公告。
11、发行完成后,本期债券可同时在上海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系统和固定收益证券综合电子平台上市交易,不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以外的市场上市交易。
12、本公告仅对本期债券发行的有关事宜进行说明,不构成针对本期债券的任何投资建议。投资者欲详细了解本期债券发行情况,请仔细阅读《华电新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绿色可续期公司债券(第三
期)募集说明书》,该募集说明书已刊登在 2022 年 8 月 23 日(T-2 日)的上海
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上。
13、有关本期债券发行的其他事宜,发行人和簿记管理人将视需要在上海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上及时公告,敬请投资者关注。
释 义
在本发行公告中,除非文中另有所指,下列词语具有如下含义:
发行人、公司、本公司、 指 华电新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本集团、华电新能
我国、中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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