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2-08-29
南昌市政公用集团有限公司
(住所:南昌市湖滨东路 1399 号)
2022 年公开发行公司债券(面向专业投
资者)(第三期)
发行公告
牵头主承销商/簿记管理人
(住所:上海市徐汇区长乐路 989 号 45 层)
联席主承销商
(住所:海口市南沙路 49 号通信广场二楼)
2022 年 8 月 29 日
发行人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重要提示
一、南昌市政公用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发行人”、“公司”或“本公
司”)已于 2020 年 11 月获得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20]2914 号批
复同意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不超过人民币 90 亿元(含 90 亿元)的公司债券(以下简称“本次债券”)。
发行人本次债券采用分期发行方式,其中本期债券为第七期发行,本期债券名称为南昌市政公用集团有限公司 2022 年公开发行公司债券(面向专业投资者)(第三期)(以下简称“本期债券”),本期债券设两个品种,本期债券品种一的债券名称为南昌市政公用集团有限公司 2022 年公开发行公司债券(面向专业投资者)(第三期)(品种一),债券简称为“22 洪政 04”;本期债券品种二的债券名称为南昌市政公用集团有限公司 2022 年公开发行公司债券(面向专业投资者)(第三期)(品种二),债券简称为“22 洪政 05”。
二、本期债券发行规模不超过 20 亿元(含 20 亿元),每张面值人民币 100
元,发行数量不超过 2,000 万张(含 2,000 万张),发行价格为 100 元/张。
三、本期债券仅面向专业机构投资者发行,专业个人投资者和普通投资者不得参与发行认购。本期债券上市后将被实施投资者适当性管理,仅限专业机构投资者参与交易,专业个人投资者和普通投资者认购或买入的交易行为无效。
四、经中证鹏元资信评估股份有限公司评定,发行人主体长期信用等级为
AAA,评级展望为稳定。本期债券未单独做债项评级。截至 2022 年 3 月 31 日,
发行人净资产为 4,807,038.92 万元。发行人最近三个会计年度实现的年均可分配
利润为 58,044.91 万元(2019 年、2020 年和 2021 年经审计合并财务报表中归属
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平均值),预计不少于本期债券一年利息。发行人在本次发行前的财务指标符合相关规定。
五、本期债券发行结束后,公司将尽快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提出关于本期债券上市交易的申请。本期债券符合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竞价交易系统、大宗交易系统
和固定收益证券综合电子平台的上市条件。
六、本期债券品种一为 3 年期,品种二为 5 年期。
七、增信措施:本期债券无担保。
八、本期债券品种一票面利率询价区间为 2.4%-3.4%,品种二票面利率询价区间为 2.7%-3.7%,最终票面利率将根据簿记建档结果确定。本期债券票面利率
采取单利按年计息,不计复利。发行人和主承销商将于 2022 年 8 月 30 日(T-1
日)向网下专业机构投资者利率询价,并根据利率询价情况确定本期债券的最终
票面利率。发行人和主承销商将于 2022 年 8 月 31 日(T 日)在上海交易所网站
(http://www.sse.com.cn)上公告本期债券的最终票面利率,敬请投资者关注。
九、本期债券发行采取网下询价配售的方式面向专业机构投资者发行。网下申购由发行人与主承销商根据网下询价情况进行配售。具体发行安排将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进行。配售原则详见本公告“三、网下发行”中“(六)配售”。
十、网下发行仅面向专业机构投资者。专业机构投资者通过向簿记管理人提交《网下利率询价及认购申请表》的方式参与网下申购,专业机构投资者网下最
低申购单位为 10,000 手(1,000 万元),超过 10,000 手的必须是 10,000 手(1,000
万元)的整数倍,簿记管理人另有规定的除外。
十一、投资者不得非法利用他人账户或资金进行认购,也不得违规融资或替他人违规融资认购。投资者认购并持有本期债券应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和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的有关规定,并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十二、敬请投资者注意本期债券的发行方式、发行对象、发行数量、发行时间、认购办法、认购程序、认购价格和认购资金缴纳等具体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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