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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5-09-01 07:05:17 股吧网页版
137706:南京市建邺区高新科技投资集团有限公司2022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三期)2025年提前摘牌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5-09-01


债券代码:137706 债券简称:22 建邺 G3
南京市建邺区高新科技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2022 年面向专业投资
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三期)2025 年提前摘牌公告

本公司全体董事或具有同等职责的人员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资金兑付日:2025 年 8 月 29 日

债权登记日:2025 年 9 月 9 日

提前摘牌日:2025 年 9 月 10 日

南京市建邺区高新科技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2022 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三期)(以下简称“本期债券”)由于回售事项,根据《南京市建邺区高新科技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2022 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三
期)2025 年债券回售实施结果公告》等,在 2025 年 8 月 29 日兑付本期债券剩
余全额本金及 2024 年 8 月 29 日至 2025 年 8 月 28 日期间相应利息,将在 2025
年9月10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提前摘牌。为保证本次提前摘牌工作的顺利进行,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本期债券基本情况

1、债券名称:南京市建邺区高新科技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2022 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三期)

2、债券简称:22 建邺 G3

3、债券代码:137706

4、发行人:南京市建邺区高新科技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5、发行总额:5.00 亿元

6、债券期限:5 年期,附第 3 年末票面利率调整选择权和投资者回售选择
权。

7、票面利率:2.95%

8、计息期限及付息日:本期债券计息期限自 2022 年 8 月 29 日至 2027 年 8
月 28 日;若投资者在第 3 年末行使回售选择权,则其回售部分债券的计息期限
为 2022 年 8 月 29 日至 2025 年 8 月 28 日。本期债券付息日为 2023 年至 2027 年
间每年的 8 月 29 日;若投资者在第 3 年末行使回售选择权,则其回售部分债券
的付息日为 2023 年至 2025 年间每年的 8 月 29 日。(如遇非交易日,则顺延至其
后的第 1 个交易日;顺延期间付息款项不另计利息)

二、本期债券提前摘牌原因

根据本期债券《募集说明书》约定,发行人有权决定是否在本期债券存续期的第 3 年末调整本期债券后 2 年的票面利率。若发行人未行使调整票面利率选择权,则本期债券在其存续期限后 2 年的票面利率仍维持原有票面利率不变。发行人发出关于是否调整本期债券票面利率及调整幅度的公告后,投资者有权选择在第 3 个付息年度的付息日将其持有的全部或部分债券按面值回售给发行人。第 3个计息年度的付息日即为回售日。

根据本期债券《回售实施结果公告》,本期债券全额登记回售。

三、本期债券提前兑付情况

1、本年度计息期限:2024 年 8 月 29 日至 2025 年 8 月 28 日。

2、票面利率及兑付金额:本期债券票面利率(计息年利率)为 2.95%,每千元派发利息为 29.50 元(含税)。

3、原债券到期日:2027 年 8 月 29 日

4、资金兑付日:2025 年 8 月 29 日

5、债权登记日:2025 年 9 月 9 日

6、提前摘牌日:2025 年 9 月 10 日

四、兑付、兑息办法

(一)本公司将与中国证券登记结算上海分公司签订委托代理债券兑付、兑息协议,委托中国证券登记结算上海分公司进行债券兑付、兑息。如本公司未按时足额将债券兑付、兑息资金划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上海分公司指定的银行账户,则中国证券登记结算上海分公司将根据协议终止委托代理债券兑付、兑息服务,后续兑付、兑息工作由本公司自行负责办理,相关实施事宜以本公司的公告为准。
公司将在本期兑付、兑息日 2 个交易日前将本期债券的本金及利息足额划付至中国证券登记结算上海分公司指定的银行账户。

(二)中国证券登记结算上海分公司在收到款项后,通过资金结算系统将债券本金及利息划付给相应的兑付机构(证券公司或中证登上海分公司认可的其他机构),投资者于兑付机构领取债券本金及利息。

五、关于本期债券企业债券利息所得税的征收

(一)关于向个人投资者征收企业债券利息所得税的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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