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2-08-26
烟台国丰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2022 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
开发行可续期公司债券(第四期)发行结果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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烟台国丰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发行人”) 面向专业投资者公
开发行不超过人民币 200 亿元公司债券已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审核同意并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20】2289 号文注册。烟台国丰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2022 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可续期公司债券(第四期)(以下简称“本期债券”)分两个品种,总计发行总规模不超过 15 亿元(含 15 亿元)。
本期债券品种一基础期限为 3 年,以每 3 个计息年度为 1 个周期,在每个周
期末,发行人有权选择将本品种债券期限延长 1 个周期(即延长 3 年),或选择在该周期末到期全额兑付本品种债券。
本期债券品种二基础期限为 5 年,以每 5 个计息年度为 1 个周期,在每个周
期末,发行人有权选择将本品种债券期限延长 1 个周期(即延长 5 年),或选择在该周期末到期全额兑付本品种债券。
本期债券发行工作已于 2022 年 8 月 26 日结束,品种一实际发行金额 7 亿
元,最终票面利率为2.98%;品种二实际发行金额8亿元,最终票面利率为3.65%。
经核查,发行人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持股比例超过 5% 的股东及
其他关联方未参与本期债券认购。本期债券承销机构平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联方最终认购金额0.7亿元。
特此公告。
(以下无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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烟台国丰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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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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