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2-08-23
烟台国丰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住所:山东省烟台市芝罘区南大街267号)
2022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
可续期公司债券(第四期)
发行公告
发行人 烟台国丰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本期债券发行金额 本期债券发行规模不超15亿元(含15亿元)
增信情况 无担保
主承销商、簿记管理 平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人、债券受托管理人
资信评级机构 中诚信国际信用评级有限责任公司
信用评级结果 主体评级AAA/债项评级AAA
主承销商/簿记管理人/债券受托管理人
(住所:深圳市福田区福田街道益田路 5023 号平安金融中心 B 座第 22-25 层)
签署日:2022 年 8 月 23 日
发行人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重要提示
1、烟台国丰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发行人”、“公司”、“本公司”)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面值总额不超过 200 亿元的公司债券(以下简称“本次债券”) 已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审核通过,并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同意注册(证监许可【2020】2289 号)。
本次债券分期发行。烟台国丰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2022 年面向专业投资
者公开发行可续期公司债券(第四期)(以下简称“本期债券”),发行规模为不超过 15 亿元。
2、本期债券分两个品种,合计发行面值不超过 150,000 万元公司债券,每
张面值为人民币100元,共计不超过1,500万张。发行价格为每张人民币100元。
3、经中诚信国际信用评级有限责任公司综合评定,本期债券信用等级为AAA,本公司主体信用等级为 AAA。
4、本期债券为无担保债券。
5、本期债券分两个品种,品种一基础期限为 3 年,以每 3 个计息年度为 1
个周期,在每个周期末,发行人有权选择将本品种债券期限延长 1 个周期(即延长 3 年),或选择在该周期末到期全额兑付本品种债券;品种二基础期限为 5 年,以每 5 个计息年度为 1 个周期,在每个周期末,发行人有权选择将本品种债券期限延长 1 个周期(即延长 5 年),或选择在该周期末到期全额兑付本品种债券。
本期债券引入品种间回拨选择权,回拨比例不受限制,发行人和主承销商将根据本期债券发行申购情况,在总发行规模内,由发行人和主承销商协商一致,决定是否行使品种间回拨选择权,即减少其中一个品种的发行规模,同时对另一品种的发行规模增加相同金额,单一品种最大拨出规模不超过其最大可发行规模的 100%。
6、本期债券品种一票面利率簿记建档区间为 2.6%-3.6%,品种二票面利率簿
记建档区间为 3.2%-4.3%。最终票面利率由发行人与簿记管理人根据网下向专业
投资者的询价结果协商确定。发行人和簿记管理人将于 2022 年 8 月 24 日向网下
专业投资者进行簿记询价,并根据询价结果确定本期债券的最终票面利率。发行
人和簿记管理人将于 2022 年 8 月 25 日(T 日)在上海交易所网站
(http://www.sse.com.cn)上公告本期债券最终的票面利率,敬请投资者关注。
7、本期债券发行仅采取面向网下专业投资者根据簿记建档情况进行配售的发行方式。本期债券发行对象为符合《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债券市场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办法(2022 年修订)》等规定的专业投资者(法律、法规禁止购买者除外)。配售原则详见本公告“三、网下发行”中“(六)配售”。
8、投资者不得非法利用他人账户或资金进行认购,也不得违规融资或代他人违规融资认购。投资者认购并持有本期债券应按相关法律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定执行,并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9、敬请投资者注意本公告中本期债券的发行方式、发行对象、发行数量、发行时间、认购办法、认购程序、认购价格和认购资金缴纳等具体规定。
10、发行人将在本期债券发行结束后尽快办理有关上市手续,本期公司债券具体上市时间另行公告。
11、发行完成后,本期债券可同时在上海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系统和固定收益证券综合电子平台上市交易,不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以外的市场上市交易。
12、本公告仅对本期债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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