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2-06
债券代码 137677.SH 债券简称 22 杭城 01
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杭州市城市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变更之
临时受托管理事务报告
受托管理人: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2月
重要声明
本报告依据《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公司债券受托管理人执业行为准则》及其它相关信息披露文件以及杭州市城市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杭州城投”“发行人”或“公司”)出具的相关公告和提供的相关资料等,由受托管理人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金公司”或“受托管理人”)编制。中金公司编制本报告的内容及信息均来源于发行人提供的资料或说明。
本报告不构成对投资者进行或不进行某项行为的推荐意见,投资者应对相关事宜作出独立判断,而不应将本报告中的任何内容据以作为中金公司所作的承诺或声明。在任何情况下,未经中金公司书面许可,不得将本报告用作其他任何用途。
依据《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公司债券受托管理人执业行为准则》、《杭州市城市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公司债券之债券受托管理协议》的约定,现就本次债券重大事项报告如下:
一、事项基本情况
发行人因经营发展需要,注册地址已进行变更,变更情况如下:
变更前注册地址:浙江省下城区仙林桥直街 3 号 1501 室
变更后注册地址:浙江省杭州市拱墅区仙林桥直街 3 号 1501 室
上述变更事项公司已完成工商登记变更。
二、影响分析和应对措施
根据《杭州市城市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关于公司注册地址变更的公告》,上述注册地址变更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规定,不会对公司治理、日常管理、生产经营及偿债能力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中金公司作为上述债券的受托管理人,为充分保障债券投资人的利益,履行债券受托管理人职责,在获悉相关事项后,及时与发行人进行了沟通,根据《公司债券受托管理人执业行为准则》的有关规定出具本受托管理事务临时报告。
中金公司后续将密切关注发行人关于上述债券本息偿付及其他对债券持有人有重大影响的事项,并严格按照《公司债券受托管理人执业行为准则》、《债券受托管理协议》等规定或约定履行债券受托管理人的职责。
特此提请投资者关注上述债券的相关风险,并请投资者对相关事项做出独立判断。
(以下无正文)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