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6-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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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杭州市商贸旅游集团有限公司
2024 年度审计报告更正的鉴证报告
华兴专字[2025]24014362193 号
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关于杭州市商贸旅游集团有限公司
2024 年度审计报告更正的鉴证报告
华兴专字[2025]24014362193 号
杭州市商贸旅游集团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我们审计了杭州市商贸旅游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商旅集团)财务报
表,包括 2024 年 12 月 31 日的合并及母公司资产负债表,2024 年度的合并及
母公司利润表、合并及母公司现金流量表、合并及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变动表,
以及相关财务报表附注。商旅集团于 2025 年 4 月 30 日披露了经我所审计的
华兴审字[2025]24014361687 号审计报告。
经核实确认 2024 年商旅集团合并审计报告附注不准确,现对于 2024 年
审计报告中有误事项予以更正,更正内容如下:
一、披露事项错误情况及更正情况
截至 2024 年 12 月 31 日,由于杭州奥体博览中心建设投资有限公司的借
款已提前还款,因此商旅集团下属子公司杭州市运河综合保护开发建设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作为担保方,对杭州奥体博览中心建设投资有限公司相关借款的担保责任已解除,对财务报表附注中“九(二)公司或子公司为非关联方提供担保情况”中的相关披露予以删除。
担保方 被担保方 担保总金额 担保最晚到期日 是否履
行完毕
杭州市运河综合保护开发 杭州奥体博览中心 571,000,000.00 主合同项下每笔债务履行 否
建设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期届满之日起两年
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的规定执行了审计工作。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对财务报表审计的责任”部分进一步阐述了我们在这些准则下
的责任。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我们独立于商旅集团,并履行了职业道德方面的其他责任。我们相信我们获取的审计证据是充分、适当的,为发表审计意见提供了基础。
二、审计机构对更正事项的确认意见
我们就上述事项进行了重新核查。我们认为财务报表及附注的内容是真实合理的,并在出具的审计报告后附已经更正了上述事项财务报表附注,上述更正事项并不影响我们所出具的审计报告意见。
除上述事项之外,商旅集团 2024 年度财务报表及审计报告附注无其他变动。截止报告出具日,商旅集团经营正常,本次更正事项对商旅集团财务情况及商旅集团偿债能力和债券偿付安排无影响。
特此说明!
华兴会计师事务所 中国注册会计师:
(特殊普通合伙)
中国注册会计师:
中国福州市 2025 年 6 月 13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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