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3-04
债券代码:137674.SH 债券简称:22杭旅01
债券代码:240756.SH 债券简称:24杭旅01
杭州市商贸旅游集团有限公司
关于子公司涉及重大仲裁案件的公告
本公司全体董事或具有同等职责的人员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根据《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公司信用类债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债券自律监管规则适用指引第1号——公司债券持续信息披露(2023年10月修订)》等相关规定以及债券受托管理协议的约定,为充分保障投资者的合法权益,现就杭州市商贸旅游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子公司涉及重大仲裁案件的情况公告如下:
一、案件各方基本情况
(一)案件申请人:衢州智慧新城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衢州管委会”);住所地:浙江省衢州市柯城区钱江大道2号;统一社会信用代码:11330800002618453。
(二)案件被申请人1:杭州运河集团投资发展有限公司(系发行人子公司);住所地:浙江省杭州市拱墅区沈半路3-1号;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30100676777151R。
(三)案件被申请人2:衢州半岛置业有限公司;住所地:浙江省衢州市柯城区白云街道九华中大道399号201室;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30800MA2DGN9BXH。
二、审理机构和受理时间
本案件由衢州仲裁委员会(以下简称“衢州仲裁委”)于2024年8月15日受理并适用普通程序审理。
三、申请人仲裁请求及其理由、涉案金额
2019年3月,申请人与被申请人1就衢州鹿鸣半岛项目引进悦榕庄、悦苑和悦椿3个酒店,签订《关于引进悦榕度假村项目的招商协议》(以下简称“招商协议”)。
2019年4月,被申请人1与其他三方共同出资成立被申请人2,负责具体实施悦榕度假村项目。目前因各种因素影响,三家酒店除悦苑开业外,悦椿、悦榕庄处于停工状态,尚未开业。申请人认为被申请人1违反协议约定,要求依法裁决两被申请人双倍返还品牌奖励3.4亿元,并承担悦椿、悦榕庄二家酒店运营补贴的违约责任,并要求被申请人1和被申请人2共同承担连带责任。
四、裁决结果
2024年12月衢州仲裁委作出裁决,被申请人1自裁决书送达之日起三十日内返还申请人品牌奖励资金,被申请人1、2承担连带责任。
五、应对措施
2025年1月,被申请人向衢州市中级人民法院申请撤销衢州仲裁委作出的上述裁决,该案件已于2025年2月18日开庭。
被申请人正进一步与申请人协商,推动达成执行和解。如双方未能达成一致,被申请人1履行裁决后,将根据投资协议、备忘录、承诺函等相关约定,通过法律途径积极维权,要求其他股东方按照出资比例承担共同连带责任,并适时向被申请人2追偿。
六、影响分析
发行人目前各项业务经营正常,上述事项对发行人生产经营、财务状况以及整体偿债能力不会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特此公告。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杭州市商贸旅游集团有限公司关于子公司涉及重大仲裁案件的公告》之盖章页)
杭州市商贸旅游集团有限公司
2025年 3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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