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2-08-24
2022 8 24
发行人和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重要提示
1、淮北市建投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发行人”、“公司”或“淮北建投”)本次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不超过人民币 50 亿元公司债券(以下简称
“本次债券”)已于 2021 年 3 月 8 日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审核通过,获得中国证券
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2021]738 号”注册通过。
2、本次债券分期发行。淮北市建投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2022 年(面向专业
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以下简称“本期债券”)为本次债券项下的第二期发行,本期债券发行规模不超过 11 亿元(含 11 亿元)。本期债券简称为“22 淮建投”,债券代码为“137672”。
3、经大公国际资信评估有限公司综合评定,公司的主体信用等级为 AA+,
本期公司债券信用等级为 AA+,评级展望为稳定。
4、本期债券无担保。
5、本期债券期限为 5 年期,附第 3 年末发行人票面利率调整选择权、投资
者回售选择权及发行人赎回选择权。
6、本期债券发行采取网下面向《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证券期货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办法》和《上海证券交易所债券市场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办法》(以下简称“《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办法》”规定的专业机构投资者询价配售的方式。网下申购由发行人、簿记管理人根据簿记建档情况进行债券配售。具体发行安排将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进行。具体配售原则请详见本公告之“三、网下发行”之“(六)配售”。
7、本期债券票面利率为固定利率,票面利率将根据网下询价簿记结果,由发行人与主承销商协商确定。本期债券设置票面利率调整选择权,发行人有权在本期债券存续期的第3年末决定是否调整本期债券后续计息期间的票面利率。
8、根据相关规定,本期债券仅面向专业机构投资者发行,专业个人投资者
和普通投资者不得参与发行认购。专业机构投资者应当具备相应的风险识别和承担能力,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本期债券上市后将被实施投资者适当性管理,仅限专业机构投资者参与交易,专业个人投资者和普通投资者认购或买入的交易行为无效。
9、本期债券面向专业机构投资者网下发行。专业机构投资者通过向簿记管理人提交《网下询价及认购申请表》的方式参与网下询价申购。专业机构投资
者网下最低申购金额为 1,000 万元(含 1,000 万元),超过 1,000 万元的必须是
100 万元的整数倍。
10、投资者不得非法利用他人账户或资金进行认购,也不得违规融资或替他人违规融资认购。投资者认购并持有本期债券应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定,并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11、敬请投资者注意本公告中本期债券的发行方式、发行对象、发行数量、发行时间、认购办法、认购程序、认购价格和认购款缴纳等具体规定。
12、发行人将在本期债券发行结束后尽快办理有关上市手续,本期债券具体上市时间另行公告。本期债券可同时在上海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系统、大宗交易平台和固定收益证券综合电子平台上市交易。
13、本公告仅对本期债券发行的有关事宜进行说明,不构成针对本期债券的任何投资建议。投资者欲详细了解本期债券情况,请仔细阅读《淮北市建投控股集团有限公司2022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募集说明书》,有关本期发行的相关资料,投资者可到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查询。
14、有关本期发行的其他事宜,发行人和主承销商将视需要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及时公告,敬请投资者关注。
15、发行人在本期债券发行环节,不直接或者间接认购自己发行的债券。债券发行的利率或者价格应当以询价、协议定价等方式确定,发行人不操纵发行定价、暗箱操作,不以代持、信托等方式谋取不正当利益或向其他相关利益主体输送利益,不直接或通过其他利益相关方向参与认购的投资者提供财务资助,不实
施其他违反公平竞争、破坏市场秩序等行为。
16、发行人如有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持股比例超过5%的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参与本期债券认购,发行人将在发行结果公告中就相关认购情况进行披露。
释义
除非特别提示,本发行公告的下列词语含义如下
发行人、公司、淮北建投 指 淮北市建投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本次债券 ……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