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3-06-30
泰州市城市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住所:泰州市海陵区青年南路 99 号)
公司债券
2022年度受托管理事务报告
(2022年度)
债券受托管理人
(住所:深圳市前海深港合作区南山街道桂湾五路 128 号前海深港基金小镇 B7
栋 401)
二〇二三 年 六 月
重要声明
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华泰联合证券”)编制本报告的内容及信息均来源于泰州市城市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发行人”、“公司”、“本公司”、“泰州城投”)对外公布的 2022 年年度报告等相关公开信息披露文件、发行人提供的证明文件以及第三方中介机构出具的专业意见。
本报告不构成对投资者进行或不进行某项行为的推荐意见,投资者应对相关事宜做出独立判断,而不应将本报告中的任何内容据以作为华泰联合证券所作的承诺或声明。
目 录
重要声明......2
目 录......3
第一章 受托管理的债券概况......4
第二章 债券受托管理人履职情况......20
第三章 发行人 2022 年度经营和财务状况......22
第四章 发行人募集资金使用情况......27
第五章 债券持有人会议召开情况......29
第六章 受托管理的债券本息的偿付情况......30
第七章 发行人内外部增信措施或偿债保障措施......31
第八章 受托管理的债券跟踪评级情况......32
第九章 负责处理与受托管理的债券信息披露事务人员情况...... 33
第十章 其他情况......34
第一章 受托管理的债券概况
一、发行人基本情况
中文名称:泰州市城市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英文名称:Taizhou Urban Construction Investment Group Co., Ltd.
二、受托管理的债券主要条款
截至 2022 年末,泰州市城市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发行的由华泰联合证券
有限责任公司担任受托管理人的债券包括:20 泰城 03、21 泰城 01、21 泰城 02、
21 泰城 G1、22 泰城 G2、22 泰城 G3(以下简称“受托管理的债券”),债券
具体情况如下:
(一)20 泰城 03
1、发行主体:泰州市城市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2、债券名称:泰州市城市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2020 年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三期)。本期债券简称为“20 泰城 03”,代码为“177178.SH”
3、债券规模:本期债券发行总规模不超过人民币 10 亿元(含 10 亿元)。
4、票面金额及发行价格:本期债券面值 100 元,按面值平价发行。
5、债券期限:本期债券为 5 年期固定利率债券,附第 3 年末发行人调整票
面利率选择权及投资者回售选择权。
6、发行人调整票面利率选择权:在本期债券存续期第 3 年末,发行人有权调整本期债券后两年的票面利率。发行人将于本期债券第 3 个计息年度付息日前的第 20 个交易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上发布关于是否调整本期债券票面利率以及调整幅度的公告。若发行人未行使利率调整权,则本期债券后续期限票面利率仍维持原有票面利率不变。
7、投资者回售选择权:投资者有权选择在本期债券第 3 个计息年度付息日前将其持有的本期债券全部或部分按面值回售给发行人。本期债券第 3 个计息年度付息日即为回售支付日,发行人将按照深交所和登记公司相关业务规则完成回售支付工作。
投资者可于发行人发出关于本期债券是否调整本期债券票面利率及调整幅
度的公告之日起进行回售申报,回售登记期为 5 个交易日(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安排回售登记期)。发行人将于回售登记期起始日前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上发布具体回售安排的公告。行使回售权的债券持有人可通过指定的方式进行回售申报,债券持有人的回售申报经确认后不能撤销,相应的公司债券份额将被冻结交易;回售登记期不进行申报的,则视为放弃回售选择权,继续持有本期债券并接受上述关于是否调整本期债券票面利率及调整幅度的决
定。
8、债券利率及其确定方式:本期债券为固定利率债券,票面利率由发行人和主承销商按照发行时网下询价结果共同协商确定。本期债券票面利率采取单利按年计息,不计复利。
9、债券形式:实名制记账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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