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近访问:
发表于 2025-02-21 15:36:21 股吧网页版
137616: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信达地产股份有限公司控股股东之控股股东股权结构变更暨公司实际控制人变更的临时受托管理事务报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5-02-20


债券简称:22 信地 03 债券代码:137616
债券简称:23 信地 01 债券代码:115514
债券简称:23 信地 02 债券代码:115515
债券简称:23 信地 05 债券代码:240440
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信达地产股份有限公司控股股东之控 股股东股权结构变更暨公司实际控制人变
更的临时受托管理事务报告

债券受托管理人

2025 年 2 月

重要声明

本报告依据《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公司债券受托管理人执业行为准则》《受托管理协议》及其他相关信息披露文件以及信达地产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信达地产”、“发行人”)出具的相关说明文件和提供的相关资料等,由受托管理人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金公司”)编制。中金公司编制本报告的内容及信息均来源于信达地产提供的资料或说明。

本报告不构成对投资者进行或不进行某项行为的推荐意见,投资者应对相关事宜作出独立判断,而不应将本报告中的任何内容据以作为中金公司所作的承诺或声明。

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作为信达地产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二期)(品种一)(简称:22 信地 03,代码:137616.SH)、信达地产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品种一)(简称:23 信地 01,代码:115514.SH)、信达地产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品种二)(简称:23信地 02,代码:115515.SH)和信达地产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二期)(简称:23信地 05,代码:240440.SH)的受托管理人,持续密切关注对债券持有人权益有重大影响的事项。根据《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公司债券上市规则》《公司债券受托管理人执业行为准则》等相关规定及受托管理人与发行人签订的《受托管理协议》的约定,现就下述事项予以报告。

一、事项基本情况

(一)基本概况

根据信达地产股份有限公司于近期发布的《信达地产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控 股股东之控股股东股权结构变更暨公司实际控制人变更的提示性公告》,信达 地产的实际控制人将由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以下简称“财政部”)变更为 中央汇金投资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汇金公司”),具体情况如下:

发行人于 2025年 2月 14日收到控股股东之控股股东中国信达资产管理股份
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国信达”)的《关于中国信达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股权结构变动的通知》,财政部拟将其所持有的中国信达的股权全部划转至汇金公司(以下简称“本次划转”)。本次划转将导致发行人的实际控制人由财政部变更为汇金公司。

(二)本次划转前后股权结构变动情况

本次划转前,中国信达通过其全资子公司信达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信达投资”)持有发行人1,552,939,583股股份(占发行人总股本的54.45%),为发行人控股股东之控股股东。财政部持有中国信达58.00%股份,为发行人的实际控制人。本次划转前,发行人的相关股权及控制关系如下图所示:

本次划转完成后,汇金公司将持有中国信达58.00%股份,中国信达对发行人持股比例不变。发行人控股股东仍为信达投资,实际控制人将由财政部变更为汇金公司。本次划转完成后,发行人的相关股权及控制关系如下图所示:

二、影响分析

本次实际控制人变更是按照政府批准的国有股权无偿划转方案执行,不会对 发行人的治理、生产经营情况、财务状况及偿债能力产生重大影响。根据《上市 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第六十三条第一款第(一)项“经政府或者国有资产管理部 门批准进行国有资产无偿划转、变更、合并,导致投资者在一个上市公司中拥有 权益的股份占该公司已发行股份的比例超过 30%”的规定,本次划转可以免于发
出要约。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规定,本次划转尚需履行的程序包括取得金融监管机构批准。

中金公司作为 22 信地 03、23 信地 01、23信地 02 和 23 信地 05的债券受托
管理人,为充分保障债券投资人的利益……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郑重声明:用户在财富号/股吧/博客等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作者:您目前是匿名发表   登录 | 5秒注册 作者:,欢迎留言 退出发表新主题
温馨提示: 1.根据《证券法》规定,禁止编造、传播虚假信息或者误导性信息,扰乱证券市场;2.用户在本社区发表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证券投资并承担相应风险。《东方财富社区管理规定》

扫一扫下载APP

扫一扫下载APP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34289898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021-54509966/95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