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3-08-03
债券代码:185678.SH 债券简称:22 建发 Y1
债券代码:137601.SH 债券简称:22 建发 Y4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厦门建发股份有限公司诉讼事项进展
的临时受托管理事务报告
债券受托管理人
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中心三路 8 号卓越时代广场(二期)北座
签署日期:2023 年 8 月 3日
声明
本报告依据《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公司债券受托管理人执业行为准则》、《厦门建发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可续期公司债券(第一期)受托管理协议》、《厦门建发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可续期公司债券(第四期)受托管理协议》(以下简称“《受托管理协议》”)等相关规定、公开信息披露文件以及厦门建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建发股份”、“发行人”或“公司”)出具的相关说明文件以及提供的相关资料等,由受托管理人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证券”)编制。
本报告不构成对投资者进行或不进行某项行为的推荐意见,投资者应对相关事宜做出独立判断,而不应将本报告中的任何内容据以作为中信证券所作的承诺或声明。
一、公司债券注册及发行情况
2021 年 1 月 27 日,根据证监会“证监许可[2021]305 号”文,发行人获准在
中国境内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面值总额不超过 100 亿元(含 100 亿元)的可续期公司债券。
上述批文项下由中信证券担任受托管理人的公司债券包括:厦门建发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可续期公司债券(第一期)(债券简称:
22 建发 Y1;债券代码:185678.SH),债券期限 2+N 年,发行金额为 10 亿元;
厦门建发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可续期公司债券(第四期)(债券简称:22 建发 Y4;债券代码:137601.SH),债券期限 3+N 年,发行金额为 10 亿元。
二、公司债券的重大事项
发行人于 2020 年 5 月 8 日披露了《公司涉及诉讼的公告》(公告编号:临
2020—035),主要内容系子公司建发通讯(一审原告)与联通华盛(一审被告)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建发通讯与联通华盛存在多笔买卖合同,联通华盛未依约交付货物,故建发通讯采取必要的法律手段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发行人于 2021 年 5 月 8 日披露了《公司诉讼事项进展公告》(公告编号:
临 2021—040),主要内容系建发通讯于 2021 年 5 月 6 日收到该案的一审民事
判决书,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于 2021 年 4 月 30 日一审判决驳回建发通讯的
诉讼请求。该判决书上诉期尚未届满,判决书尚未生效,建发通讯将于上诉期内提起上诉。
上述诉讼事项的进展情况如下:
建发通讯收到该案的二审民事判决书,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二审判决驳回建发通讯的上诉请求。该判决书业已生效,建发通讯拟于再审期内提起再审。
三、影响分析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债券自律监管规则适用指引第 1 号——公司债券持续信息披露(2023 年修订)》的规定,发行人就上述诉讼事项进展予以披露。上述事项属于《公司债券受托管理人执业行为准则》规定之重大事项,中信证券作为“22 建发 Y1”、“22 建发 Y4”的债券受托管理人,为充分保障债券投资人的利益,履行债券受托管理人职责,在获悉相关事项后,中信证券就有关事项与发行人进行了沟通:截至本报告出具之日,发行人各项业务经营情况正常,财务状况稳健,发行人子公司为原告,上述案件对发行人偿债能力无重大不利影响。四、拟采取的措施
中信证券后续将持续跟进发行人上述诉讼事项进展情况,并将密切关注发行人对“22 建发 Y1”、“22 建发 Y4”的本息偿付情况以及其他对债券持有人利益有重大影响的事项,严格按照《公司债券受托管理人执业行为准则》、《受托管理协议》等规定和约定履行债券受托管理人职责。
中信证券根据《公司债券受托管理人执业行为准则》和《受托管理协议》的有关规定和约定出具本临时受托管理事务报告。
特此提请投资者关注相关风险,请投资者对相关事宜做出独立判断。
五、受托管理人联系方式
有关受托管理人的具体履职情况,请咨询受托管理人的指定联系人。
联系人:杨芳、邓小强、陈东辉、孟宜颉
联系电话:010-60838888
(以下无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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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