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7-28
债券代码:137567.SH 债券简称:22 海兴 G2
盐城市海兴集团有限公司 2022 年公开发行公司债券(面向
专业投资者)(第二期)2025 年提前摘牌公告
本公司全体董事或具有同等职责的人员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 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 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资金兑付日:2025 年 7 月 28 日
债权登记日:2025 年 8 月 6 日
提前摘牌日:2025 年 8 月 7 日
盐城市海兴集团有限公司 2022 年公开发行公司债券(面向专业投资者)(第二期)(以下简称“本期债券”)由于投资者已全额回售且发行人未安排转售,根据《盐城市海兴集团有限公司 2022 年公开发行公司债券(面向专业投资者)(第二期)2025 年债券回售实施结果公告》、《盐城市海兴集团有限公司 2022 年公开发行公司债券(面
向专业投资者)(第二期)2025 年付息公告》等,于 2025 年 7 月 28
日兑付本期债券剩余全额本金及 2024 年 7 月 27 日至 2025 年 7 月 26
日期间相应利息,将在 2025 年8月7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提前摘牌。为保证本次提前摘牌工作的顺利进行,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本期债券基本情况
1、债券名称:盐城市海兴集团有限公司 2022 年公开发行公司债券(面向专业投资者)(第二期)
2、债券简称:22 海兴 G2
3、债券代码:137567.SH
4、发行人:盐城市海兴集团有限公司
5、发行总额:人民币 4 亿元
6、债券期限:5 年,附第 3 年末发行人调整票面利率选择权和投
资者回售选择权。
7、票面利率(调整前):4.00%
8、票面利率(调整后):1.50%
9、计息期限及付息日:本期债券的付息日为 2023 年至 2027 年
间每年的 7 月 27 日,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1 个交易日,顺延期间付息款项不另计利息。若投资者行使回售选择
权,则其回售部分债券的付息日为 2023 年至 2025 年每年的 7 月 27
日。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 1 个交易日,顺延期间付息款项不另计利息。
二、本期债券提前摘牌原因
根据发行人于 2025 年 7 月 7 日披露的《盐城市海兴集团有限公
司 2022 年公开发行公司债券(面向专业投资者)(第二期)2025 年债券回售实施结果公告》,投资者已全额进行回售,本次回售金额为人
民币 5 亿元。发行人已于 2025 年 7 月 28 日兑付本期债券全额本金及
2024 年 7 月 27 日至 2025 年 7 月 26 日期间相应的利息。因本期债券
投资人选择全部回售,且发行人未安排转售,故本次回售实施完毕后,
“22 海兴 G2”债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挂牌并交易的数量为 0 手,本期债券将进行提前摘牌。
三、本期债券提前兑付情况
1、本年度计息期限:2024 年 7 月 27 日至 2025 年 7 月 26 日。
2、票面利率及兑付金额:本期债券票面利率(计息年利率)为4.00%,每手本期债券兑付本金为 1000 元,派发利息为 40 元(含税)。
3、原债券到期日:2027 年 7 月 26 日
4、资金兑付日:2025 年 7 月 28 日
5、债权登记日:2025 年 8 月 6 日
6、提前摘牌日:2025 年 8 月 7 日
四、兑付、兑息办法
(一)本公司将与中国证券登记结算上海分公司签订委托代理债券兑付、兑息协议,委托中国证券登记结算上海分公司进行债券兑付、兑息。如本公司未按时足额将债券兑付、兑息资金划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上海分公司指定的银行账户,则中国证券登记结算上海分公司将根据协议终止委托代理债券兑付、兑息服务,后续兑付、兑息工作由本公司自行负责办理,相关实施事宜以本公司的公告为准。公司将在本期兑付、兑息日 2 个交易日前将本期债券的本金及利息足额划付至中国证券登记结算上海分公司指定的银行账户。
(二)中国证券登记结算上海分公司在收到款项后,通过资金结算系统将债券本金及利息划付给相应的兑付机构(证券公司或中证登上海分公司认可的其他机构),投资者于兑付机构领取债券本金及利息。
五、关于本期债券企业债券利息所得税的征收
(一)关于向个人投资者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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