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6-23
债券代码:137567.SH 债券简称:22 海兴 G2
盐城市海兴集团有限公司 2022 年公开发行公司债券(面向
专业投资者)(第二期)2025 年票面利率调整公告
本公司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
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相
应的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调整前适用的票面利率:4.00%
调整后适用的票面利率:1.5%
调整后的起息日:2025 年 7 月 27 日
根据《盐城市海兴集团有限公司 2022 年公开发行公司债券(面向专业投资者)(第二期)募集说明书》中关于调整票面利率选择权的约定,盐城市海兴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发行人”或“公司”)有权决定盐城市海兴集团有限公司 2022 年公开发行公司债券(面向专业投资者)(第二期)(以下简称“本期债券”)存续期的第 3 个计息年度末调整本期债券存续期后续期限的票面利率。
根据公司实际情况及当前市场环境,发行人决定将本期债券后 2
年的票面利率下调 250 个基点,即本期债券后 2 年的票面利率为 1.5%。
为保证调整票面利率工作的顺利进行,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本期债券基本情况
1、债券名称:盐城市海兴集团有限公司 2022 年公开发行公司债券(面向专业投资者)(第二期)。
2、债券简称:22 海兴 G2。
3、债券代码:137567.SH。
4、发行人:盐城市海兴集团有限公司。
5、发行总额:人民币 5 亿元。
6、债券期限:本期债券期限为 5 年。本期债券设置投资者回售选择权,债券持有人有权在本期债券存续期的第 3 年末将其持有的全部或部分本期债券回售给发行人。
7、票面利率(调整前):4.00%。
8、计息期限及付息日:本期债券的付息日为 2023 年至 2027 年
间每年的 7 月 27 日,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1 个交易日,顺延期间付息款项不另计利息。若投资者行使回售选择
权,则其回售部分债券的付息日为 2023 年至 2025 年每年的 7 月 27
日。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 1 个交易日,顺延期间付息款项不另计利息。
二、本期债券利率调整情况
本期债券在存续期内前 3 年(2022 年 7 月 27 日至 2025 年 7 月
26 日)票面利率为 4.00%。在本期债券存续期的第 3 年末,发行人选
择下调票面利率,即本期债券票面利率调整为 1.5%,并在后续年度固定不变。本期债券采用单利按年计息,不计复利。
发行人本次拟行使向下调整票面利率的选择权符合规定及《盐城市海兴集团有限公司 2022 年公开发行公司债券(面向专业投资者)(第二期)募集说明书》的有关规定,发行人结合自身实际情况及当前市场环境,下调本期债券票面利率,下调幅度合理公允。本期债券受托管理人江海证券有限公司已核查本期债券票面利率调整有关事项,对前述内容不存在疑义。
三、相关机构及联系方式
1、发行人:盐城市海兴集团有限公司
地址:盐城市人民南路 38 号盐城新龙广场 13 号楼
联系人:孟超
联系电话:0515-69959599
2、债券受托管理人:江海证券有限公司
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银城中路 8 号 35 楼
联系人:常骁
联系电话:021-60963936
3、托管人: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
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杨高南路 188 号
联系人:曹伊楠
联系电话:021-68606251
特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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