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5-07-16
债券代码:185735.SH 债券简称:22 丰港 01
债券代码:137558.SH 债券简称:22 丰港 02
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江苏盐城港大丰港开发集团有限公司票据
逾期事项的
临时受托管理事务报告
受托管理人: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 7 月
重要声明
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泰证券”)编制本报告的内容及信息均来源于江苏盐城港大丰港开发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发行人”“大丰港集团”或“公司”)。
本报告不构成对投资者进行或不进行某项行为的推荐意见,投资者应对相关事宜作出独立判断,而不应将本报告中的任何内容据以作为中泰证券所作的承诺或声明。
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江苏盐城港大丰港开发集团有限公司票据逾期事项的
临时受托管理事务报告
中泰证券作为江苏大丰海港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2022 年公开发行公司债券
(第一期)(债券简称:22 丰港 01,债券代码:185735.SH)、江苏大丰海港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2022 年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二期)(品种二)(债券简称:22丰港 02,债券代码:137558.SH)的债券受托管理人,持续密切关注对持有人权益有重大影响的事项。根据《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公司信用类债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公司债券受托管理人执业行为准则》等相关规定及各期债券《受托管理协议》的约定,现就各期债券重大事项报告如下:
一、票据逾期基本情况
根据上海票据交易所显示,截至 2025 年 6 月 30 日,发行人子公司江苏盐
城港智慧港口有限公司票据累计逾期发生额 1,253.20 万元,票据逾期余额1,253.20 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2024 年 12 月 27 日,江苏盐城港智慧港口有限公司向中交第一航务工程勘
察设计院有限公司开具 1,253.20 万元电子商业承兑汇票,该汇票到期日为 2025
年 6 月 27 日,结清日期为 2025 年 7 月 8 日。
因上述商票到期承兑应答失败,在收票人手动发起承兑后,承兑人按时承兑,未对收票人造成经济损失。
截至目前,上述商票均已结清。
二、影响分析和应对措施
(一)公司发生重大事项对公司经营情况和偿债能力的影响
根据发行人公告,发行人所涉及的票据均已结清,上述票据逾期情况预计不会对发行人日常管理、生产经营及偿债能力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发行人后续将加强债务兑付的内部流程及外部流程管理,及时跟踪债务的兑付情况,保障投资者权益。
(二)已采取或者拟采取的应对措施
中泰证券作为各期债券受托管理人,根据《公司债券受托管理人执业行为准则》第十二条、第十八条要求出具本临时受托管理事务报告,并就上述重大事项提醒投资者关注相关风险。
中泰证券后续将密切关注对各期债券的本息偿付情况以及其他对债券持有人利益有重大影响的事项,并将严格按照《公司债券受托管理人执业行为准则》及各期债券《受托管理协议》的规定履行债券受托管理职责。
(本页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江苏盐城港大丰港开发集团有限公司票据逾期事项的临时受托管理事务报告》之盖章页)
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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