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3-07-06
债券代码:137521 债券简称:22 国君 Y1
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永续次级债券(第一
期)2023 年付息公告
本公司全体董事或具有同等职责的人员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债权登记日:2023 年 7 月 12 日
债券付息日:2023 年 7 月 13 日
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永续次级债券
(第一期)(以下简称“本期债券”),将于 2023 年 7 月 13 日开始支付自 2022
年 7 月 13 日至 2023 年 7 月 12 日期间的利息。为保证本次付息工作的顺利进行,
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本期债券的基本情况
1、债券名称: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
永续次级债券(第一期)。
2、债券简称:22 国君 Y1。
3、债券代码:137521。
4、发行人: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5、发行总额:本期债券发行总额为人民币 50 亿元。
6、债券期限:本期债券以每 5 个计息年度为 1 个重定价周期。在每个重定
价周期末,公司有权选择将本期债券期限延长 1 个重定价周期(即延续 5 年),或全额兑付本期债券。
7、票面利率:本期债券票面利率为 3.59%,并在债券存续的前 5 个计息年
度内保持不变,自第 6 个计息年度起,每 5 年重置一次票面利率。
8、计息期限:于发行人依照发行条款的约定赎回之前长期存续,并在发行人依据发行条款的约定赎回时到期。
9、付息日:若发行人未行使递延支付利息权,本期债券的付息日为每个付
息年度的 7 月 13 日(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 1 个交易日,
顺延期间不另计利息)。若发行人行使递延支付利息权,付息日以发行人公告的《递延支付利息公告》为准。
10、税务处理:根据《关于永续债企业所得税政策问题的公告》,本期债券满足相关条件,可以按照债券利息适用企业所得税政策,即:发行方支付的永续债利息支出准予在其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投资方取得的永续债利息收入应当依法纳税。
11、税务提示:根据国家有关税收法律、法规的规定,投资者投资本期债券所应缴纳的税款由投资者自行承担。
二、本期债券本年度付息兑付情况
1、本年度计息期限:2022 年 7 月 13 日至 2023 年 7 月 12 日。
2、票面利率及付息金额:本期债券票面利率(计息年利率)为 3.59%,每
手本期债券面值为 1000 元,派发利息为 35.90 元(含税)。
3、债权登记日:2023 年 7 月 12 日。截至该日收市后,本期债券投资者对
托管账户所记载的债券余额享有本年度利息。
4、债券付息日:2023 年 7 月 13 日。
三、付息方法
1、本公司将与中国证券登记结算上海分公司签订委托代理债券兑付、兑息协议,委托中国证券登记结算上海分公司进行债券兑付、兑息。如本公司未按时足额将债券兑付、兑息资金划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上海分公司指定的银行账户,则中国证券登记结算上海分公司将根据协议终止委托代理债券兑付、兑息服务,后续兑付、兑息工作由本公司自行负责办理,相关实施事宜以本公司的公告为准。
公司将在本期债券付息日 2 个交易日前将本期债券的利息足额划付至中国证券登记结算上海分公司指定的银行账户。
2、中国证券登记结算上海分公司在收到款项后,通过资金结算系统将债券利息划付给相应的兑付机构(证券公司或中证登上海分公司认可的其他机构),投资者于兑付机构领取债券利息。
四、关于本期债券企业债券利息所得税的征收
1、关于向个人投资者征收企业债券利息所得税的说明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和《企业债券管理条例》等相关法规和文件的规定,本期债券个人投资者应就其获得的债券利息所得缴纳企业债券利息个人所得税。本期债券发行人已在本期债券募集说明书中对上述规定予以明确说明。
按照《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加强企业债券利息个人所得税代扣代缴工作的通知》(国税函[2003]612 号)规定,本期债券利息个人所得税将统一由各兑付机构负责代扣代缴并直接向各兑付机构所在地的税务部门缴付。请各兑付机构按照个人所得税法的有关规定做好代扣代缴个人……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