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3-12-11
债券代码:115271.SH 债券简称:23 格力 01
债券代码:138550.SH 债券简称:22 格力 02
债券代码:137500.SH 债券简称:22 格力 K1
债券代码:185294.SH 债券简称:22 格力 01
债券代码:185051.SH 债券简称:21 格力 01
珠海格力集团有限公司
关于重大资产重组进展的公告
本公司全体董事或具有同等职责的人员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 相应的法律责任。
珠海格力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格力集团”、“本公司”或“公司”)现对于重大资产重组进展的情况披露如下:
一、重大资产重组的背景和目的
2022 年 12 月 16 日,经珠海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珠
海格力金融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收购江门市科恒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事项的意见》(珠国资〔2022〕271 号),同意公司全资子公司珠海格力金融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格力金投”)以每股均价不超过 9.27 元/股的价格,不超过 6 亿元人民币的投资总额收购江门市科恒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科恒股份”、“标的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的全部股票,成为科恒股份的控股股东,持股比例不超过发行后总股本的 22.90%。
科恒股份系一家同时具备“新能源材料+新能源装备”双驱动的上市公司,发行人本次增资控股科恒股份,有利于发挥国资优势和产业资源的协同作用,助力珠海市新能源产业发展。
关于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相关具体情况详见本公司于 2023 年 11 月 3 日披露
的《珠海格力集团有限公司关于筹划重大资产重组的公告》。
二、本次重大资产重组进展情况
科恒股份和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作为科恒股份
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联席主承销商)于 2023 年 11 月 9 日向格力金投发出《江
门市科恒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缴款通知书》(以下简称“《缴款通知书》”)。
2023 年 11 月 10 日,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验资报告
(信会师报字[2023]第 ZI10664 号)。经审验,截至 2023 年 11 月 10 日 12 时止,
科恒股份保荐人安信证券指定的收款银行账户已收到本次发行认购对象格力金投缴付的认购资金 584,010,000.00 元。认购资金验资完成后,安信证券在扣除相关费用后向科恒股份指定账户划转了认股款。
2023 年 11 月 13 日,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验资报告
(信会师报字[2023]第 ZI10665 号),经审验,截至 2023 年 11 月 10 日止,科恒
股 份 实 际 已 发 行 人 民 币 普 通 股 63,000,000 股 , 募 集 资 金 总 额 人 民 币
584,010,000.00 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人民币 17,493,515.92 元(不含增值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人民币 17,493,515.92 元。其中新增注册资本人民币63,000,000.00 元,增加资本公积人民币 503,516,484.08 元。
2023 年 11 月 23 日,本次发行新增的 63,000,000 股股份的登记托管及限售
手续已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完成。
2023 年 12 月 8 日,定增股份上市,增发价 9.27 元,增发数量 63,000,000
股。
三、本次重大资产重组对公司的影响
科恒股份专业从事锂电池正极材料、智能装备和稀土功能材料研发、生产、销售,是一家同时具备“新能源材料+新能源装备”双驱动的上市公司,产品广泛应用于新能源汽车、便携式通讯、电子产品、照明及催化剂等行业领域,若本次交易最终实施完成,公司将积极利用国资优势和产业资源助力珠海市新能源产业发展。
同时,本次交易将丰富公司的业务结构,对公司目前经营状况、财务情况和
偿债能力无重大不利影响。截至本公告出具日,公司经营状况稳健,各项业务经营情况正常。
特此公告。
(此页无正文,为《珠海格力集团有限公司关于重大资产重组进展的公告》之盖章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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