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18-12-12
债券简称: 18 风电 Y1
债券简称: 18 风电 Y2
债券代码: 136953.SH
债券代码: 136954.SH
中广核风电有限公司
公开发行 2018 年可续期公司债券(第一期)
2018 年度第一次受托管理事务临时报告
受托管理人
( 住所: 上海市广东路 689 号)
二〇一八年十二月
重要声明
本报告依据《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公司债券受托管理人执业行
为准则》、《 中广核风电有限公司公开发行 2018 年可续期公司债券(第一期) 募
集说明书》(以下简称“《募集说明书》 ”)、《 中广核风电有限公司公开发行 2018
年可续期公司债券受托管理协议》(以下简称“《受托管理协议》 ”) 等相关规定、
公开信息披露文件以及中广核风电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中广核风电公
司”或“发行人”)出具的相关说明文件以及提供的相关资料等,由受托管理人海
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受托管理人”或“海通证券”)编制。
本报告不构成对投资者进行或不进行某项行为的推荐意见,投资者应对相关
事宜做出独立判断,而不应将本报告中的任何内容据以作为海通证券所作的承诺
或声明。
一、 事项基本情况
截至 2018 年 11 月 30 日, 中广核风电公司当年累计新增借款为 41.52 亿元,
占发行人上年末净资产的 20.91%,超过 20%,具体情况如下:
(一) 主要财务数据概况
金额
2017 年末净资产金额 198.56 亿元
2017 年末借款余额 477.97 亿元
2018 年 11 月末借款余额 519.49 亿元
2018 年度累计新增借款金额 41.52 亿元
累计新增借款占 2017 末净资产比例 20.91%
(二) 新增借款的分类明细情况
类型 金额
银行贷款 31.77 亿元
企业债券、公司债券、金融债券、非金
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
9.75 亿元
委托贷款、融资租赁借款、小额贷款 -
其他借款 -
合计 41.52 亿元
上述财务数据除 2017 年末净资产及借款余额外,均未经审计,请投资者注
意。
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作为 “18 风电 Y1”、“18 风电 Y2”的债券受托管理人,
根据《公司债券受托管理人执业行为准则》第十一条、第十七条要求出具本受托
管理事务临时报告。
海通证券后续将密切关注发行人对本期债券的本息偿付情况以及其他对债
券持有人利益有重大影响的事项,并将严格按照《公司债券受托管理人执业行为
准则》、《募集说明书》及《受托管理协议》等规定和约定履行债券受托管理人职
责。
特此提请投资者关注相关风险,请投资者对相关事宜做出独立判断。
二、受托管理人的联系方式
有关受托管理人的具体履职情况,请咨询受托管理人的指定联系人。
联系人: 张海梅、郑云桥
联系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安定路 5 号天圆祥泰大厦 15 层
联系电话: 010-88027168
传真: 010-88027190
邮政编码: 1000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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