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19-03-15
债券代码:136881 债券简称:17甬开投
宁波开发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关于2017年公司债券2019年付息公告
由宁波开发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于2017年3月22日发行的宁波开发投资集团有
限公司公开发行2017年公司债券(以下简称"本期债券")将于2019年3月22日开始
支付自2018年3月22日至2019年3月21日期间的利息。根据本公司《宁波开发投资
集团有限公司公开发行2017年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面向合格投资者)》有关条
款的规定,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本期债券的基本情况
1、债券名称:宁波开发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公开发行2017年公司债券。
2、证券简称及代码:17甬开投(136881)。
3、发行总额:本期债券发行总额为10亿元。
4、票面金额及发行价格:本期债券面值100元,按面值平价发行。
5、债券期限:本期债券的期限为不超过5年(含5年),第3年末附发行人上
调票面利率选择权和投资者回售选择权。
6、投资者回售选择权:发行人作出关于是否上调本期债券票面利率及上调
幅度的公告后,投资者有权选择在本期债券的投资者回售登记期内进行登记,将
持有的全部或部分债券按面值回售给发行人,或选择继续持有本期债券。
7、还本付息方式:本期债券按年计息,不计复利。每年付息一次、到期一
次还本,最后一期利息随本金一同支付。
8、起息日:2017年3月22日。
9、付息日:本期债券的付息日为2018年至2022年每年的3月22日(如遇法定
节假日或休息日延至其后的第1个交易日;每次付息款项不另计利息)。若投资
者行使回售选择权,则回售部分债券的付息日为2018年至2020年每年的3月22日
(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1个交易日,顺延期间不另计息)。
10、兑付方式及登记日: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和中国证券登记公司的相关规
定办理。在兑付登记日当日收市后登记在册的本期债券的持有人,均有权获得所
持本期债券的本金及最后一期利息。本期债券的兑付登记日为2022年3月22日之
前的第3个工作日。如投资者行使回售选择权,则其回售部分债券的兑付登记日
为2020年3月22日之前的第3个工作日。
11、兑付日:2022年3月22日,如遇法定及政府指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
延至其后的第1个交易日,顺延期间不另计息。若投资者行使回售选择权,则回
售部分债券的兑付日为2020年3月22日,如遇法定及政府指定节假日或休息日,
则顺延至其后的第1个工作日,顺延期间不另计息。
12、支付金额:本期债券于每年的付息日向投资者支付的利息金额为投资者
截至利息登记日收市时所持有的本期债券票面总额与债券对应的票面年利率的
乘积;于兑付日向投资者支付的本息金额为投资者截至兑付登记日收市时各自所
持有的本期债券到期最后一期利息及等于债券票面总额的本金。
13、担保人及担保方式:本期债券为无担保债券。
14、信用级别及资信评级机构:经中诚信证券评估有限公司综合评定,发行
人主体信用等级为AAA,本期债券信用等级为AAA。
15、主承销商、簿记管理人、债券受托管理人:华融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16、募集资金用途:本期债券的募集资金主要用于偿还到期债务。
二、本次付息方案
根据本公司2017年3月22日发布的《宁波开发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公开发行
2017年公司债券发行结果公告》,“17甬开投”(136881)的票面利率为4.50%,
本次付息每手“17甬开投”面值1,000元,派发利息为45.00元(含税),扣税后
个人、证券投资基金债券持有人实际每手(面值1,000元)派发利息为人民币36.00
元。
三、债权登记日和除息日
(一)本次付息的债权登记日:2019年3月21日
(二)本次付息的兑息日:2019年3月22日
四、付息对象
本次付息对象为截止2019年3月21日上海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
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全部“17甬开投”公司债券持有人。
五、付息方法
(一)本公司与中证登上海分公司签订委托代理债券兑付、兑息协议,委托
中证登上海分公司进行债券兑付、兑息。如本公司未按时足额将债券兑付、兑息
资金划入中证登上海分公司指定的银行账户,则中证登上海分公司将根据协议终
止委托代理债券兑付、兑息服务,后续兑付、兑息工作由本公司自行负责办理,
相关实施事宜以本公司的公告为准。公司将在本期兑息日2个交易日前将本次债
券的利息足额划付至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指定的银行账
户。
(二)中证登上海分公司在收到款项后,通过资金结算系统将债券利息划付
给相应的兑付机构(证券公司或中证登上海分公司认可的其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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