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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0-02-14 00:00:00 股吧网页版
河南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关于子公司重大诉讼进展的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0-02-14

债券代码: 债券简称:
河南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关于子公司重大诉讼进展的公告
本公司全体董事或具有同等职责的人员保证本公告内
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并对其
内容的真实性、 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一、 本次诉讼基本情况
诉讼名称: 义马煤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简称: 义煤集
团) 诉河南同力水泥股份有限公司(河南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控股子公司, 现更名为: 河南城发环境股份有限公司, 以下
简称: 同力水泥) 和三门峡腾跃同力水泥有限公司(河南投
资集团有限公司控股子公司,简称: 腾跃同力) 合同纠纷一
案。
当事人:
原告: 义马煤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董正亮
住所: 河南省义马市千秋路中段
社会信用代码: 914100007067795891
被告: 河南同力水泥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何毅敏
住所: 郑州市农业路 41 号投资大厦 9 层
社会信用代码: 91410000711291895
被告: 三门峡腾跃同力水泥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陈立新
078011.IB
078012.IB
136872.SH
155633.SH
1980274.IB
152270.SH
163050.SH
07 豫投债 1
07 豫投债 2
16 豫投债
19 豫投 01
19 豫投债 01
19 河投 01
19 豫投 02
住所: 河南省渑池县仁村乡徐庄
社会信用代码: 91411221874842241D
诉讼案由:2011 年 9 月 14 日, 同力水泥与义煤集团、 义
煤集团水泥有限责任公司(现三门峡腾跃同力水泥有限公司)
签订《 股权转让暨债务重组协议》 , 同力水泥以 1 元的价格
受让义煤集团持有的腾跃同力 100%的股权, 同时约定腾跃同
力对义煤集团的负债为 7.4 亿元, 由同力水泥向腾跃同力提
供资金用于偿还所欠义煤集团的债务。 同力水泥已按照协议
约定向腾跃同力提供 6.29 亿元资金, 由腾跃同力偿还了义
煤集团, 目前腾跃同力尚欠义煤集团 1.11 亿元。
诉讼标的: 义煤集团与同力水泥和腾跃同力的 1.11 亿
元债权债务关系。
诉讼请求: (1) 同力水泥和腾跃同力向义煤集团偿还
1.11 亿元和利息 3296.7 万元(自 2014 年 1 月 1 日起暂计
算至 2018 年 6 月 30 日, 之后的利息以 1.11 亿元为基数,
按照中国人民银行同期贷款利率计算至上述债务全部偿清
之日) ; (2) 本案所有诉讼费用由同力水泥和腾跃同力承
担。
受理机构: 河南省郑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受理时间: 2018 年 8 月 6 日
二、 诉讼进展情况
2019 年 1 月 21 日, 同力水泥收到《 河南省郑州市中级
人民法院民事判决书》 ((2018) 豫 01 民初 2479 号) , 河
南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已于 2019 年 1 月 23 日针对该进展披露
了临时公告。
2019 年 4 月 2 日, 同力水泥收到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送
达的义煤集团对郑州市中级人民法院(2018)豫 01 民初 2479
号民事判决的上诉状和(2019) 豫民终 533 号案件传票。 义
煤集团由于不服郑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判决, 向河南省高
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 河南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已于 2019 年 4
月 4 日针对该进展披露了临时公告。
2019 年 4 月 3 日, 同力水泥收到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终
审民事判决书《 (2019) 豫民终 533 号》 , 河南投资集团有
限公司已于 2019 年 5 月 6 日针对该进展披露了临时公告。
2019 年 10 月 20 日,同力水泥收到最高人民法院送达的
关于义煤集团不服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2019) 豫民终 533
号民事判决的《 再审申请书》 和(2019) 最高法民申 5236
号应诉通知书, 义煤集团不服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2019)
豫民终 533 号民事判决, 向最高人民法院申请再审。 再审请
求为: 1.依法裁定再审; 2.依法改判同力水泥、 腾跃同力向
义煤集团偿还 11,100 万元及利息 3,296.7 万元(自 2014 年
1 月 1 日暂计至 2018 年 6 月 30 日, 之后的利息以 11,100 万
元为基数, 按照中国人民银行同期贷款利率计算至全部债务
实际清偿之日止) ; 3.改判被申请人负担一、 二审全部诉讼
费。 再审依据为 《 民事诉讼法》 第二百条第 (二)项和第 (六)
项。 河南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已于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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