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17-06-30
债券简称:16 豫投债 债券代码:136872
河南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公开发行 2016 年公司债券
2017 年度第一次受托管理事务临时报告
受托管理人
(住所:上海市广东路 689 号)
二〇一七年六月
1
重要声明
本报告依据《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公司债券受托管理人执业行
为准则》、《河南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公开发行 2016 年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以下
简称“《募集说明书》”)、《河南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公开发行 2016 年公司债券受
托管理协议》(以下简称“《受托管理协议》”)等相关规定、公开信息披露文件
以及河南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河南投资集团”或“发行人”)出
具的相关说明文件以及提供的相关资料等,由受托管理人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受托管理人”或“海通证券”)编制。
本报告不构成对投资者进行或不进行某项行为的推荐意见,投资者应对相关
事宜做出独立判断,而不应将本报告中的任何内容据以作为海通证券所作的承诺
或声明。在任何情况下,投资者依据本报告所进行的任何作为或不作为,海通证
券不承担任何责任。
2
一、本次债券的重大事项
根据豫政文[2017]71 号《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组建河南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
司的批复》,原则同意河南省发展改革委上报的《河南省国有资本运营公司组建
方案》:河南省政府以持有的河南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的全部股权出资,组建河南
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河南投控”),注册资本金 120 亿元;同意河
南投资集团作为河南省国有资本运营公司,现有管理体制保持不变,将部分不适
宜直接持有股权和资产划转给河南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河南投资集团与河南
投控实行“两块牌子、一套人马”,一体化运作。 本次股权变更前公司的股权结构
如下图所示:
本次股权变更后公司的股权结构如下图所示:
河南投资集团的实际控制人仍为河南省人民政府。 变更前,河南省人民政府
授权河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作为河南投资集团的出资人、 行使股东职责。 变更
后,河南省人民政府授权河南省财政厅作为河南投控的出资人、行使股东职责,
现河南省财政厅正对河南投资集团开展国有企业清产核资工作。
河南投资集团将浆纸、玻璃等暂不具备资本化条件的股权和债权资产划转给
河南投控,预计河南投资集团的资产、负债总额有所下降、净资产有所上升,资
产质量有所提升。
河南省财政厅
河南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河南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100.00%
100.00%
100.00%
河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河南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100.00%
100.00%
3
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作为 “16 豫投债”债券受托管理人,根据《公司债券
受托管理人执业行为准则》第十一条、第十七条要求出具本受托管理事务临时报
告。
海通证券后续将密切关注发行人对本次债券的本息偿付情况以及其他对债
券持有人利益有重大影响的事项,并将严格按照《公司债券受托管理人执业行为
准则》、《募集说明书》及《受托管理协议》等规定和约定履行债券受托管理人职
责。
特此提请投资者关注相关风险,请投资者对相关事宜做出独立判断。
二、受托管理人的联系方式
有关受托管理人的具体履职情况,请咨询受托管理人的指定联系人。
联系人:皮明君、郑云桥
联系地址:北京市海淀区中关村南大街甲 56 号方圆大厦 23 层
联系电话:010-88027168
传真:010-88027190
邮政编码:1000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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