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19-10-31
中国华能集团公司公开发行 2016 年公司债券 2019 年
度第一次临时受托管理事务报告
重要声明
本报告依据《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 中国华能集团公
司公开发行 2016 年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 中国华能集团公司公开
发行 2016 年公司债券受托管理协议》 等相关文件、第三方机构出具
的专业意见以及中国华能集团有限公司出具的相关说明文件等,由本
次债券受托管理人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光大证券” )
编制。
本报告不构成对投资者进行或不进行某项行为的推荐意见,投资
者应对相关事宜做出独立判断,而不应将本报告中的任何内容据以作
为光大证券所作的承诺或声明。
一、 发行人概况
(一) 公司名称: 中国华能集团公司(现已变更为“中国华能集
团有限公司”)
(二) 公司注册地址: 北京市海淀区复兴路甲 23 号
(三) 公司法定代表人: 舒印彪
(四) 公司信息披露联系人: 杨欣
(五) 联系电话: 010-63228800
(六) 联系传真: 010-63228866
(七) 登载本临时受托管理事务报告的中国证监会指定网站:
http://www.sse.com.cn/
二、 本次债券基本情况
(一) 债券名称:中国华能集团公司公开发行 2016 年公司债券
(二) 债券简称: 16 华能债
(三) 债券代码: 136849
(四) 债券期限: 10 年
(五) 债券利率: 3.65%
(六) 债券发行规模:人民币 400,000 万元
(七) 债券还本付息方式:按年计息,不计复利。每年付息一次、
到期一次还本,最后一期利息随本金一同支付
(八) 募集资金用途:偿还公司及下属子公司有息债务
(九) 债券发行首日: 2016 年 11 月 24 日
(十) 债券上市交易首日: 2016 年 12 月 15 日
(十一) 债券上市地点:上海证券交易所
三、 重大事项提示
光大证券作为“ 16 华能债”的受托管理人,现将本次债券重大事
项报告如下:
(一) 人员任职的基本情况
1、总经理任职情况
2019 年 10 月 24 日下午,中国华能集团有限公司召开领导班子
(扩大)会议。受中组部领导委托,中组部有关干部局负责同志宣布
了中央关于中国华能集团有限公司总经理任职的决定:邓建玲同志任
中国华能集团有限公司董事、总经理、党组副书记。上述职务任免按
有关法律和章程的规定办理。
2、新任人员基本情况
邓建玲同志, 1965 年 2 月出生于湖南郴州,硕士研究生,中共党
员, 1989 年 6 月参加工作,正高级工程师。
曾在北京电力试验研究所、华北电力试验研究所工作。曾任华北
电力科学研究院副院长,大同第二发电厂厂长,华北电力集团公司生
技部经理、副总工程师兼任调度局局长,甘肃省电力公司副总经理、
党组成员,中国华电集团公司副总工程师兼任生产运营部主任,中国
华电集团公司总工程师兼任华电燃料有限公司总经理、党组书记、华
电煤业集团有限公司总经理、党组书记,中国华电集团公司副总经理、
党组成员, 中国华能集团有限公司党组副书记、副总经理。
现任中国华能集团有限公司董事、总经理、党组副书记。
( 二) 影响分析
1、相关人员任职对发行人日常管理、生产经营及偿债能力的影
响
公司总经理任职对公司日常管理、生产经营及偿债能力不构成重
大不利影响。
2、对发行人董事会、监事会决议有效性的影响
公司总经理任职对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决议有效性不构成重大不
利影响。
3、上述人事变动后公司治理结构是否符合法律规定。
公司总经理任职后公司治理结构符合法律规定。
光大证券将继续关注发行人日常经营和财务状况、 对本期债券本
息偿付情况以及其他对债券持有人利益有重大影响的事项,并按照
《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公司债券受托管理人执业行为准
则》和 《 中国华能集团公司公开发行 2016 年公司债券受托管理协议》
等的规定和约定, 履行相应的受托管理职责。
(以下无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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