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8-29
中国华能集团有限公司
公司债券中期报告
(2025 年)
二〇二五年八月
重要提示
发行人承诺将及时、公平地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本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已对中期报告签署书面确认意见。公司监事会(如有)已对中期报告提出书面审核意见,监事(如有)已对中期报告签署书面确认意见。
发行人及其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中期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本公司中期报告中的财务报告未经审计。
重大风险提示
投资者在评价和购买本公司所发行的债券时,应认真考虑各项可能对本公司所发行债券的偿付、债券价值判断和投资者权益保护产生重大不利影响的风险因素,并仔细阅读募集说明书中“风险因素”等有关章节内容。
1、债务规模较大风险
公司债务规模较大,主要是由于生产经营规模的持续扩大,公司各类资金需求上升,为满足公司经营发展的需要,公司增加了借款力度和直接债务融资力度,使得公司有息债务规模增长。公司借款、债券等有息债务规模较大,且利率将随市场变动而变化,可能会对公司经营带来一定财务风险。
2、未来资本支出较大风险
根据公司战略规划,公司加快结构调整和转型发展,将加大低碳清洁能源开发力度,积极发展水电,大力发展风电,加快发展太阳能发电,努力发展核电,择优发展天然气发电,持续提升低碳清洁能源比重。严格控制煤电发展节奏,重点发展清洁高效煤电。加快节能减排升级改造,不断降低能耗水平和污染物排放强度,持续降低碳排放强度,尽早达到碳排放峰值。在未来一段时间内,公司资本支出需求较高。投资资金来源除公司自有资金之外主要依靠银行贷款,未来公司可能面临债务规模及财务杠杆上升的压力,上述资本支出在短期内可能会加重公司的财务负担。
3、资产负债率较高风险
公司近年来资产负债率虽呈现下降趋势,但总体仍保持在相对高位。公司资产负债率较高符合电力行业特点,但仍说明公司偿债负担较重,有可能导致融资成本提高、债券到期无法及时偿还本息等财务风险。
4、经济周期波动给公司带来的风险
电力企业的盈利水平与经济周期波动的相关性较高,下游重工业和制造业的用电需求和发电企业自身的上网电量是决定发电企业盈利水平的重要因素。目前我国经济回升的基础还不稳固,经济波动将直接影响电力等能源产品的需求情况,如果未来经济发展放缓或出现衰退,尤其在经济下行的情况下,电力需求相应减少,则可能对公司的盈利能力产生不利影响。
5、业务管理风险
公司主营业务为电力生产,但同时也涉足煤炭开发、金融产业、交通运输等领域,多元化的经营发展拓宽了公司的管理幅度,管理经营上的不当可能会影响公司经营业绩。跨区域、跨行业的多元化经营对公司经营管理水平提出较高要求,公司在专业技术、管理经营水平方面面临一定挑战。
6、煤炭行业政策调整风险
由于煤炭产业的特殊性,其开采受到政府有关部门的严格管制,企业进行煤炭生产、加工、销售的相关审批、监管较为严格。国家发改委负责制定煤炭产业发展规划和综合平衡等重大政策,国家煤矿安全监察局负责煤矿安全监察,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或省级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负责煤炭企业资产、干部、人事和重大事项的管理,中国煤炭工业协会行使有关行业监管、行业标准制定的职能。
如果未来国家煤炭产业的政策发生变化,可能会对公司煤炭板块的经营生产造成影响。此外,该等政策通过对于煤炭的价格和供应量的影响,进一步影响公司煤炭供给和采购成本。
7、“新电改”政策风险
2015 年 3 月 15 日,中共中央、国务院内部下发《关于进一步深化电力体制改革的若
干意见》(中发[2015]9 号),提出了深化电力体制改革的总体思路、基本原则和近期重点
任务。2015 年 11 月 26 日,国家发改委进一步颁布了《关于推进输配电价改革的实施意见
》《关于推进电力市场建设的实施意见》《关于电力交易机构组建和规范运行的实施意见》《关于有序放开发用电计划的实施意见》《关于推进售电侧改革的实施意见》《关于加强和规范燃煤自备电厂监督管理的指导意见》等六个配套文件。2017 年,国家发改委出台了《省级电网输配电价定价办法》,建立独立的输配电价机制,还原电力商品属性,有序放开竞争性业务、竞争环节电价,促进电力市场化改革。国家发展改革委在 2019 年末印发《关于深化燃煤发电上网电价形成机制改革的指导意见》,取消了煤电联动政策,将煤电企业彻底推向市场,对煤电上网电价机制作出重大调整,将原有标杆上网电价机制改为“基准价+上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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