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17-11-14
广州国资发展控股有限公司 2016 年
公司债券(第一期)2017 年付息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
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债权登记日: 2017 年 11 月 21 日(星期二)
债券付息日: 2017 年 11 月 22 日(星期三)
广州国资发展控股有限公司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发行
人”)于 2016 年 11 月 22 日发行的广州国资发展控股有限公司公司
2016 年公司债券(以下简称“本期债券”)将于 2017 年 11 月 22 日
开始支付自 2016 年 11 月 22 日至 2017 年 11 月 21 日期间的利息。根
据《广州国资发展控股有限公司公司债券发行公告》和《广州国资发
展控股有限公司公司公开发行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有关条款的规定,
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 本期债券的基本情况
1、债券名称:广州国资发展控股有限公司公开发行2016 年公司
债券(第一期)。
2、债券简称: 16穗发01。
3、上海证券交易所债券代码: 136837。
4、发行总额:人民币30亿元
5、发行主体:广州国资发展控股有限公司。
6、债券发行批准机关及文号:经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 2016】
2395号文核准,核准本公司公开发行不超过85亿元(含85亿元)的公
司债券。
7、债券形式:实名制记账式。
8、债券品种和期限:本次发行的债券为固定利率债券,期限为5
年,债券存续期第3年末附设发行人调整票面利率选择权及投资者回
售选择权。
9、债券利率:本期公司债券票面利率为3.28%,发行人有权决
定是否在本次第一期债券存续期的第3年末调整本次第一期债券后2
年的票面利率。发行人将于本次第一期债券存续期内第3个计息年度
付息日前的第30个交易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上
发布关于是否调整本次债券票面利率以及调整幅度的公告。若发行人
未行使利率调整选择权,则本次第一期债券后续期限票面利率仍维持
原有票面利率不变。
发行人发出关于是否调整本次第一期债券票面利率及调整幅度
的公告后,投资者有权选择在本次第一期债券存续期内第3个计息年
度付息日将其持有的本次第一期债券全部或部分按面值回售给发行
人。行使回售权的债券持有人应在回售申报日,即为本次第一期债券
第3个计息年度付息日之前的第5个交易日,通过指定的交易系统进行
回售申报,持有人的回售申报经确认后不能撤销,相应的本次第一期
债券面值总额将被冻结交易。回售申报日不进行申报的,则视为放弃
回售选择权,继续持有本次第一期债券并接受上述关于是否调整本次
债券票面利率及调整幅度的决定。
本次第一期债券存续期内第3个计息年度付息日即为回售支付日,
发行人将按照上交所和登记机构相关业务规则完成回售支付工作。第
3个计息年度付息日后的3个交易日内,发行人将公告本次回售结果。
10、上市时间及地点:本期债券于2016年12月5日起在上海证券
交易所上市交易
11、起息日: 2016年11月22日
12、付息日:本期债券的利息自起息日起每年支付一次。 2017
年至2021年每年的11月22日为上一计息年度的付息日。如投资者选择
回售,则2017年至2019年每年的11月22日为回售部分债券上一个计息
年度的付息日。(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1个
工作日)。
13、兑付日:本期债券兑付日为2021年11月22日到期支付本金及
最后一期利息。如投资者选择回售,则回售部分债券的兑付日为2019
年11月22日,到期支付本金及最后一期利息。(如遇法定及政府指定
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1个工作日)。
14、信用级别及资信评级机构:经中诚信评级评定,发行人主体
信用等级为AAA,本期公司债券的信用等级为AAA。
15、担保人及担保方式:无担保。
16、牵头主承销商、债券受托管理人: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17、联合主承销商:平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18、登记托管和结算机构: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
分公司(以下简称:“中证登上海分公司”)。
二、 本次付息方案
按照《 广州国资发展控股有限公司公开发行2016 年公司债券(第
一期)票面利率公告》,本期债券的票面利率为3.28%,每手“ 16穗
发01”(面值1,000 元)派发利息为人民币32.80元(含税)。
三、 债权登记日及付息日
1、本次付息债权登记日: 2017年11月21日。
2、本次付息日: 2017年11月22日。
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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