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3-06-29
中国东方航空集团有限公司
2022 年度合并财务报表附注
(除另有注明外,所有金额均以人民币元为货币单位)
一、企业的基本情况
中国东方航空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集团”或“公司”)为全民所有制公司,原为
东方航空集团公司,于 1995 年 5 月 1 日由中国民用航空总局以民航局函字第 864 号批准设
立,于 1997 年 10 月 30 日在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登记注册,注册资本 748,970,000.00 元人
民币。2002 年 8 月 3 日,经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国函〔2002〕67 号批准,以东方航空集
团公司为主体,兼并中国西北航空公司,联合云南航空公司组建成立中国东方航空集团公司,
于 2002 年 10 月 11 日取得由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颁发的 1000001000506
号变更后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本集团注册资金变更为2,558,441,000.00元人民币。2008
年 10 月根据 2005 年度国土资函〔2005〕218 号《关于中国东方航空集团公司重组改制土地
资产处置的复函》,将取得的位于陕西、云南、甘肃省的 44 宗国有划拨土地出让金149,323,560.00 元增加注册资金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2008 年 12 月,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增加出资 7,000,000,000.00 元,2009 年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增加出
资 2,028,000,000.00 元,本集团资本公积转增资本 44,600,000.00 元,截止 2009 年 12 月
31 日本集团注册资本 11,780,364,560.00 元人民币,并于 2009 年 12 月 15 日取得由中华人
民共和国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换发的 100000000005067 号《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2010 年 2 月 24 日,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下发国资评价〔2010〕131 号文件,
将长城航空有限公司 51%的国有股权无偿划转至本集团;2010 年 12 月 23 日,财政部下发财
企〔2010〕390 号文件对本集团增资 1,000,000,000.00 元,增资完成后,公司实收资本为
12,876,320,791.25 元,2012 年 11 月 6 日工商变更登记完毕。
2013 年 5 月 21 日,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及财政部下发财企〔2013〕99 号文
件,下达公司国有经济结构调整资金 2,000,000,000.00 元,拨款作增加公司国家资本金处
理,增资完成后,公司实收资本为 14,876,320,791.25 元,本集团已于 2015 年 3 月 31 日完
成产权和工商变更手续。
2016 年 9 月 7 日,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通过了《关于中国航空器材进出口
有限责任公司国有股权无偿划转有关问题的批复》(国资产权〔2016〕1027 号)文件,将中国航空器材进出口有限责任公司 22%的国有股权无偿划转给中国东方航空集团公司,22%股权对应的资产净值为447,876,673.01元,本集团国家资本金对应增加447,876,673.01元。
2017 年 10 月 24 日,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通过了《关于中国东方航空集团
公司改制有关事项的批复》(国资改革〔2017〕1088 号),中国东方航空集团公司由全民
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代表国务院履行出资人职责。改制基准日为 2016 年 12 月 31 日,
以经审计的净资产出资,注册资本为 168 亿元,改制完成后,本集团实收资本为 168 亿元,
并于 2017 年 12 月 30 日完成工商变更手续,获取由上海市工商行政管理局颁发的统一社会
信用代码为 91310000MA1FL4B24G 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2017 年 12 月 7 日,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通过了《关于东方通用航空有限责
任公司(以下简称“东航通用”)等三家公司国有股权无偿划转有关问题的批复》(国资产
权〔2017〕1265 号)的议案,以 2017 年 8 月 31 日为划转基准日,本集团划转对应的东航
通用净资产值为 29,970.58 万元;转入中国航空器材集团公司(以下简称“中国航材”)持有的北京南苑联合机场管理服务有限公司 30%股权,对应净资产为 142.01 万元;转入中国航材持有的佛山沙堤机场管理有限公司 30%股权,对应净资产为 1,069.18 万元,以备查账记录。以上股权划转事项冲减实收资本 298,285,700.00 元,完成股权划转后,本集团账面实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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