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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1-04-08 18:11:10 股吧网页版
136790:中国东方航空股份有限公司公司债券2021年度第一次受托管理事务临时报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1-04-08

债券简称: 21 东航 02 债券代码: 175803.SH

债券简称: 21 东航 01 债券代码: 175802.SH

债券简称: 16 东航 02 债券代码: 136790.SH

债券简称: 16 东航 01 债券代码: 136789.SH

债券简称: 12 东航 01 债券代码: 122241.SH

中国东方航空股份有限公司公司债券

2021 年度第一次受托管理事务临时报告

受托管理人

二〇二一年四月

1

重要声明

本报告依据《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公司债券受托管理人执业

行为准则》、《 中国东方航空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公开发行公司债券( 第一期)

募集说明书》 、 《 中国东方航空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公开发行公司债券( 第一

期)募集说明书》 、《 中国东方航空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 2012 年公司债券(第

一期)募集说明书》 以及对应的《债券受托管理协议》(以下简称“《受托管理协

议》 ”)等相关规定、公开信息披露文件以及中国东方航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

简称“公司”或“发行人”)出具的相关说明文件以及提供的相关资料等,由受托管

理人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受托管理人”或“光大证券”)编制。

本报告不构成对投资者进行或不进行某项行为的推荐意见,投资者应对相关

事宜做出独立判断,而不应将本报告中的任何内容据以作为光大证券所作的承诺

或声明。

一、 发行人概况

(一) 公司名称:中国东方航空股份有限公司

(二) 公司注册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国际机场机场大道 66 号

(三) 公司法定代表人:刘绍勇

(四) 公司信息披露联系人:周启民

(五) 联系电话: 021-22330021

(六) 联系传真: 021-62695764

(七) 登 载 本 临 时 受 托 管 理 事 务 报 告 的 中 国 证 监 会 指 定 网 站 :

http://www.sse.com.cn/

二、 本期债券基本情况

债券简称 21 东航 02 21 东航 01 16 东航 02 16 东航 01 12 东航 01

债券代码 175803.SH 175802.SH 136790.SH 136789.SH 122241.SH

债券期限(年) 6( 3+3) 10( 5+5) 10 10( 5+5) 10

债券利率( %) 3.95 3.68 3.30 3.03 5.05

债券发行规模

(亿元)

30 60 15 15 48

债券还本付息

方式

到期还本付息

1

募集资金用途

偿还公司债务及补充流

动资金。

置换银行贷款,补充营运

资金.

购买飞机

债券发行首日 2021-03-10 2016-10-21 2013-03-18

债券上市转让

交易首日

2021-03-18 2016-11-8 2013-04-22

债券上市转让

地点

上海证券交易所

2

三、本期债券事项的基本情况

根据《中国东方航空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变更 2021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发行人原会计师事务所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 特殊普通合伙) 已经为公司提供

了 8 年审计服务, 达到可连续提供审计服务的年数上限, 公司拟于 2021 年度变

更会计师事务所为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 特殊普通合伙) 。

光大证券作为“12 东航 01、 16 东航 01、 16 东航 02、 21 东航 01、 21 东航

02”的债券受托管理人,现就中国东方航空股份有限公司会计师事务所变更的情

况予以披露:

( 一) 前任会计师事务所情况及上年度审计意见

发行人自 2013 年起聘请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 特殊普通合伙) 和安永会

计师事务所为本公司财务报表及内部控制审计师。截至 2020 年度,安永华明会

计师事务所( 特殊普通合伙) 和安永会计师事务所已经为本公司提供了 8 年审计

服务, 2020 年度为本公司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发行人不存在已

委托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 特殊普通合伙) 和安永会计师事务所开展部分审计

工作后解聘前任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

( 二) 变更情况概述

( 1) 变更的原因和变更生效时间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及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对《关于会

计师事务所承担中央企业财务决算审计有关问题的通知》(财会〔 2011〕 24 号)

的相关规定,由于发行人现任会计师事务所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

伙)及安永会计师事务所已连续 8 年为发行人提供审计服务,达到可连续提供审

计服务的年数上限,因此, 发行人拟于 2021 年度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结合发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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