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4-05-09
债券代码:136780.SH 债券简称:H16 腾越 2
腾越建筑科技集团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债券复牌的公告
本公司全体董事或具有同等职责的人员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 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一、本次停牌基本情况
腾越建筑科技集团有限公司(曾用名为“广东腾越建筑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发行人”或“公司”)因就公司债券兑付安排事项召开债券持有人会议,为保证信息披露公平,维护投资者权益,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定,经公司申请,广东腾越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公开发行2016年公司债券(第一期)(品种二)(债券简称“H16腾越2”,债券代码“136780.SH”,以下简称“本期债券”)自2023年8月14日开市起停牌。
二、本期债券基本情况
1、债券名称:广东腾越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公开发行 2016 年公司债券(第一
期)(品种二)
2、债券简称:H16 腾越 2
3、债券代码:136780.SH
4、发行人名称:腾越建筑科技集团有限公司
5、债券金额:本期债券发行总额为 20.00 亿元,截至本公告出具日,债券余
额为 441,586,620.00 元。
6、债券期限:本期债券原期限为 7 年期,附第 5 年末发行人上调票面利率
选择权及投资者回售选择权,最终期限已根据广东腾越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公开发行 2016 年公司债券(第一期)(品种二)2023 年第一次债券持有人会议的结果
调整至 2026 年 10 月 21 日。
7、票面利率:根据《关于广东腾越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公开发行 2016 年公司
债券(第一期)(品种二)2023 年第一次债券持有人会议结果的公告》(以下简称“《决议公告》”),票面利率为 4.50%。
8、特定债券转让安排:2023 年 8 月 16 日,发行人发布《广东腾越建筑工
程有限公司关于公司债券后续转让安排的公告》,申请本期债券自 2023 年 8 月18 日起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和中国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关于为上市期间特定债券提供转让结算服务有关事项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的相关规定作为特定债券转让。
9、本息兑付安排:根据《决议公告》,自 2023 年 9 月 18 日起,本期债券全
部债券持有人的本金兑付时间将调整为自 2023 年 10 月 21 日(以下简称“基准
日”)起至 2026 年 10 月 21 日(以下简称“兑付日调整期间”),在兑付日调整期
间:
(1)调整后债券本金兑付安排
①小额兑付安排
对于截至本期债券 2023 年第一次债券持有人会议债权登记日(以下简称“债权登记日”)登记在册的每个持有本期债券的证券账户,发行人已于 2023 年 11月 21 日(以下简称“小额兑付日”)向前述每个证券账户兑付其持有的本期债券不超过 1000 张(含)。为免疑义,如前述证券账户在债权登记日持有的债券张数
不足 1000 张(含),则发行人于 2023 年 11 月 21 日按照债权登记日该等证券账
户持有的本期债券张数予以全额兑付;如前述证券账户在债权登记日持有的债券
张数超过 1000 张(不含),则发行人于 2023 年 11 月 21 日向该等证券账户兑付
1000 张(于小额兑付日应向前述证券账户兑付的债券数量,以下简称“计划兑付张数”)。如证券账户在小额兑付日实际持有本期债券的张数小于该证券账户在本期债券 2023 年第一次债券持有人会议债权登记日按上述安排应兑付的计划兑付张数,则按该证券账户在该小额兑付日实际持有的本期债券张数兑付。
上述兑付日期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 1 个交易日,顺延期间兑付款项不另计利息。
发行人于小额兑付日兑付每张债券时,应支付的本金截至小额兑付日的应计未付利息随本金同时支付,利随本清。如截至债权登记日登记在册的持有本期债券的证券账户在小额兑付日涉及司法冻结、质押等登记结算机构无法注销债券的情形,该等证券账户不适用前述小额兑付安排,相应债券不进行注销,该等债券
未偿本息按照本期债券 2023 年第一次债券持有人会议通过的《关于调整债券本息兑付安排及增加增信保障措施的议案》其他约定进行兑付。
②剩余本金兑付安排
在兑付日调整期间,除上述小额兑付安排以外,本期债券后续各兑付日(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 1 个交易日,顺延期间兑付款项不另计利息)及对应的本金兑付比例如下表所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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