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18-04-03
债券代码: 136771 债券简称: 16 沪宁 01
债券代码: 143172 债券简称: 17 沪宁 01
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上海大宁资产经营(集团)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公司债券
重大事项受托管理事务临时报告
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作为上海大宁资产经营(集团)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公
司债券( 债券简称: 16 沪宁 01, 债券代码: 136771; 债券简称: 17 沪宁 01, 债
券代码: 143172)的受托管理人,持续密切关注对债券持有人权益有重大影响的
事项。根据《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公司债券上市规
则( 2015 年修订)》、《公司债券受托管理人执业行为准则》等相关规定及本期债
券《受托管理协议》的约定,现就本期债券重大事项报告如下:
根据上海大宁资产经营(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发行人”) 于 2018
年 4 月 3 日公告的《 上海大宁资产经营(集团)有限公司当年累计新增借款超过
上年末净资产的百分之二十公告》, 发行人 2017 年末的净资产金额为 73.45 亿
元, 2017 年末借款余额为 72.01 亿元,截至 2018 年 3 月末,公司借款余额为 90.81
亿元,较上年末累计新增借款 18.80 亿元,占上年末净资产的 25.60%。
一、 发行人主要财务数据概括
单位:亿元 币种:人民币
上年末净资产 73.45
上年末借款余额 72.01
计量月月末 2018 年 3 月末
计量月月末的借款余额 90.81
累计新增借款余额 18.80
累计新增借款占上年末净
资产的具体比例 25.60
达到信息披露义务的比例 20%
二、 发行人新增借款的分类披露
单位:亿元 币种:人民币
新增借款类型 借款新增额
银行贷款 3.80
企业债券、公司债券、金融债券、非
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 15.00
委托贷款、融资租赁借款、小额贷款 -
其他借款 -
合计 18.80
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作为“16 沪宁 01”及“ 17 沪宁 01” 的受托管理人,根
据《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公司债券上市规则( 2015
年修订)》、《公司债券受托管理人执业行为准则》等相关规定及本期债券《受托
管理协议》的约定,出具本受托管理事务临时报告并就发行人当年累计新增借款
超过上年末净资产的百分之二十事项提醒投资者关注相关风险。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上海大宁资产经营(集团)有限
公司公开发行公司债券重大事项受托管理事务临时报告》 之盖章页)
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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