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17-11-06
债券代码: 136771 债券简称: 16 沪宁 01
债券代码: 143172 债券简称: 17 沪宁 01
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上海大宁资产经营(集团)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公司债券
重大事项受托管理事务临时报告
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作为上海大宁资产经营(集团)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公
司债券( 债券简称: 16 沪宁 01, 债券代码: 136771; 债券简称: 17 沪宁 01, 债
券代码: 143172)的受托管理人,持续密切关注对债券持有人权益有重大影响的
事项。根据《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公司债券上市规
则( 2015 年修订)》、《公司债券受托管理人执业行为准则》等相关规定及本期债
券《受托管理协议》的约定,现就本期债券重大事项报告如下:
根据上海大宁资产经营(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发行人”) 于 2017
年 11 月 6 日公告的《 上海大宁资产经营(集团)有限公司当年累计新增借款超
过上年末净资产的百分之二十公告》, 发行人 2016 年末经审计的净资产金额为
70.99 亿元, 2016 年末借款余额为 59.15 亿元,截至 2017 年 10 月末,公司借款
余额为 75.02 亿元,较上年末累计新增借款 15.87 亿元,占上年末净资产的
22.36%。
一、 发行人主要财务数据概括
单位:亿元 币种:人民币
上年末净资产 70.99
上年末借款余额 59.15
计量月月末 2017 年 10 月末
计量月月末的借款余额 75.02
累计新增借款余额 15.87
累计新增借款占上年末净
资产的具体比例 22.36
达到信息披露义务的比例 20%
二、 发行人新增借款的分类披露
单位:亿元 币种:人民币
新增借款类型 借款新增额
银行贷款 4.47
企业债券、公司债券、金融债券、非
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 11.40
委托贷款、融资租赁借款、小额贷款 -
其他借款 -
合计 15.87
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作为“16 沪宁 01”及“ 17 沪宁 01” 的受托管理人,根
据《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公司债券上市规则( 2015
年修订)》、《公司债券受托管理人执业行为准则》等相关规定及本期债券《受托
管理协议》的约定,出具本受托管理事务临时报告并就发行人关于 2017 年累计
新增借款超过上年末净资产的百分之二十事项提醒投资者关注相关风险。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上海大宁资产经营(集团)有限
公司公开发行公司债券重大事项受托管理事务临时报告》 之盖章页)
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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