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2-03-17
债券代码: 136771.SH 债券简称: 16 沪宁 01
债券代码: 143172.SH 债券简称: 17 沪宁 01
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上海大宁资产经营(集团)有限公司
重大事项受托管理事务临时报告
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作为上海大宁资产经营(集团)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公
司债券( 债券简称: 16 沪宁 01,债券代码: 136771.SH; 债务简称: 17 沪宁 01,
债券代码: 143172.SH)的受托管理人,持续密切关注对债券持有人权益有重大
影响的事项。根据《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公司债券
上市规则( 2018 年修订)》《公司债券受托管理人执业行为准则》等相关规定
及本期债券《受托管理协议》的约定,现就本期债券重大事项报告如下:
上海大宁资产经营(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发行人”)于 2022 年 3 月
10 日公告了《 上海大宁资产经营(集团)有限公司关于审计机构发生变更的公
告》 , 相关公告内容如下:
一、原中介机构情况
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是发行人 2016 年度、 2017 年度、 2018
年度、 2019 年度及 2020 年度财务报表审计机构,基本情况如下:
机构名称: 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30000087374063A
成立日期: 2013 年 12 月 19 日
组织形式:特殊普通合伙
注册地址: 浙江省杭州市江干区新业路 8 号华联时代大厦 A 幢 601 室
执行事务合伙人:余强
经营范围: 审查企业会计报表、出具审计报告;验证企业资本,出具验资报
告;办理企业合并、分立、清算事宜中的审计业务,出具有关报告;基本建设年
度决算审计;代理记帐;会计咨询、税务咨询、管理咨询、会计培训;法律、法
规规定的其他业务。
二、变更情况
(一)变更原因
根据公司控股股东上海静安区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通知,发行人年度审
计机构由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变更为中审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
普通合伙),即聘任中审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发行人 2021 年年
度财务报表审计机构。
公司年度审计机构的变更符合《公司章程》“第九章第一百零二条财务会计
报告、公司审计和聘用律师、会计师事务所”的规定。
(二)新聘任审计机构情况
1、基本信息
机构名称: 中审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1201166688390414
成立日期: 2000 年 9 月 19 日
组织形式: 特殊普通合伙
注册地址: 天津经济技术开发区第二大街 21 号 4 栋 1003 室
执行事务合伙人: 黄庆林、 沈芳、 方文森、 龙晖、 史世利、 阴兆银、 王建国、
王勤、 成志城、 姚运海、 刘文俊、 梁雪萍、 王桂林
经营范围: 审查企业会计报表, 出具审计报告;验证企业资本,出具验资报
告;办理企业合并、分立、清算事宜中的审计业务,出具有关的报告;基本建设
年度财务决算审计;代理记帐;会计咨询、税务咨询、管理咨询、会计培训;法
律、法规规定的其它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
经营活动)
2、 职业资格
新聘任审计机构具有法律法规等规则规定的相应执业资格。
3、 行政处罚情况
中审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近一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 0
次、 行政处罚 1 次、行政监管措施 1 次。
三、移交办理情况
截至发行人公告日,前任年度审计机构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已完成工作交接,新任会计师事务所中审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进
场开展年度审计工作。
发行人认为,发行人目前生产经营状况正常,上述变更不会对发行人日常管
理、生产经营和偿债能力产生不利影响。
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作为 “ 16 沪宁 01” 及“ 17 沪宁 01” 的受托管理人,
根据《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公司债券上市规则 ( 2018
年修订) 》《公司债券受托管理人执业行为准则》等相关规定及本期债券《受托
管理协议》的约定, 出具本受托管理事务临时报告并就发行人中介机构发生变更
的事项提醒投资者关注相关风险。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上海大宁资产经营(集团)有限
公司重大事项受托管理事务临时报告》之盖章页)
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 3 月 17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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