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19-03-26
债券简称: 16 沪宁 01 债券代码: 136771
债券简称: 17 沪宁 01 债券代码: 143172
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上海大宁资产经营(集团)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公司债券
重大事项受托管理事务临时报告
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作为上海大宁资产经营(集团)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公
司债券( 债券简称: 16 沪宁 01, 债券代码: 136771。债务简称: 17 沪宁 01,债
券代码: 143172) 的受托管理人,持续密切关注对债券持有人权益有重大影响的
事项。根据《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公司债券上市规
则( 2018 年修订)》、《公司债券受托管理人执业行为准则》等相关规定及本期债
券《受托管理协议》的约定,现就本期债券重大事项报告如下:
根据上海大宁资产经营(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发行人”)于 2019 年
3 月 26 日公告的《 上海大宁资产经营(集团)有限公司公司债券信息披露事务
负责人变更的公告》:
一、 信息披露事务人员变动的基本情况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公司债券上市规则( 2018 年修订)》、 《上海证券
交易所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挂牌转让规则( 2018 年修订)》的有关要求,信息
披露事务负责人应当由发行人的董事或者高级管理人员担任。
根据公司研究决定,对已发行公司债券的信息披露事务负责人及联络人进行
统一变更,变更情况如下:
债券代码 债券名称 原信息披露
事务负责人
新任信息披露
事务负责人
新任信息披露事
务联络人
150499 18 大宁 02 王月 王晓丹 王月
150199 18 大宁 01 王月 王晓丹 王月
145452 17 大宁 01 王月 王晓丹 王月
143172 17 沪宁 01 张隽杰 王晓丹 王月
136771 16 沪宁 01 张隽杰 王晓丹 王月
二、 信息披露事务负责人简历
王晓丹女士, 1979 年 3 月出生,中共党员,研究生学历,高级政工师。曾
任静安区审计局经济责任审计科副科长、静安区国资委组织人事科科长、区董监
事管理中心主任、上海九百集团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党委委员。现任本公司董事、
总会计师。
特此公告。
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作为“16 沪宁 01”、 “17 沪宁 01”公司债券的受托管理
人,根据《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公司债券上市规则
( 2018 年修订)》、《公司债券受托管理人执业行为准则》等相关规定及本期债券
《受托管理协议》的约定,出具本受托管理事务临时报告并就发行人信息披露事
务负责人变更的事项提醒投资者关注相关风险。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上海大宁资产经营(集团)有限
公司公开发行公司债券重大事项受托管理事务临时报告》之盖章页)
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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