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18-08-28
上海大宁资产经营(集团)有限公司公开发行 2016 年公司债券
(第一期) 2017 年度受托管理事务报告的更正公告
本公司于 2018 年 6 月 14 日公告了《上海大宁资产经营(集团)有限公司公
开发行 2016 年公司债券(第一期) 2017 年度受托管理事务报告》 , 根据上海大
宁资产经营(集团)有限公司于 2018 年 8 月 17 日公告的《上海大宁资产经营(集
团)有限公司关于公司债券 2017 年年度报告的更正公告》,对年度报告的部分
内容进行更正,因此对受托管理事务报告的内容更正如下:
“十一、 对债券持有人权益有重大影响的其他事项
(四)发行人非经营性往来占款及资金拆借情况,或者违规为控股股东、
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提供担保的情形的说明
截至 2017 年 12 月 31 日,发行人非经营性其他应收款共计 13.42 亿元,较
2016 年末减少 0.52 亿元,该公司非经营性其他应收款主要系发行人为上海中亚
商业(集团)有限公司等授权管理企业所支付的托底资金,该等款项将于相关房
屋资产处置(出售、拆迁)后予以返还。
2017 年度,发行人不存在违规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提供担
保的情形。”
更正为
“十一、“对债券持有人权益有重大影响的其他事项
(四)发行人非经营性往来占款及资金拆借情况,或者违规为控股股东、
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提供担保的情形的说明
截至 2017 年 12 月 31 日,发行人非经营性其他应收款共计 13.92 亿元,较
2016 年末减少 0.02 亿元,该公司非经营性其他应收款主要系发行人为上海中亚
商业(集团)有限公司等授权管理企业所支付的托底资金,该等款项将于相关房
屋资产处置(出售、拆迁)后予以返还。
2017 年度,发行人不存在违规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提供担
保的情形。”
以上更正敬请投资者注意。
特此公告。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 上海大宁资产经营(集团)有限公司公开发行 2016 年公司
债券(第一期) 2017 年度受托管理事务报告的更正公告》盖章页)
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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