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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8-08-28 00:00:00 股吧网页版
上海大宁资产经营(集团)有限公司公开发行2016年公司债券(第一期)2017年度受托管理事务报告的更正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18-08-28

上海大宁资产经营(集团)有限公司公开发行 2016 年公司债券

(第一期) 2017 年度受托管理事务报告的更正公告

本公司于 2018 年 6 月 14 日公告了《上海大宁资产经营(集团)有限公司公

开发行 2016 年公司债券(第一期) 2017 年度受托管理事务报告》 , 根据上海大

宁资产经营(集团)有限公司于 2018 年 8 月 17 日公告的《上海大宁资产经营(集

团)有限公司关于公司债券 2017 年年度报告的更正公告》,对年度报告的部分

内容进行更正,因此对受托管理事务报告的内容更正如下:

“十一、 对债券持有人权益有重大影响的其他事项

(四)发行人非经营性往来占款及资金拆借情况,或者违规为控股股东、

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提供担保的情形的说明

截至 2017 年 12 月 31 日,发行人非经营性其他应收款共计 13.42 亿元,较

2016 年末减少 0.52 亿元,该公司非经营性其他应收款主要系发行人为上海中亚

商业(集团)有限公司等授权管理企业所支付的托底资金,该等款项将于相关房

屋资产处置(出售、拆迁)后予以返还。

2017 年度,发行人不存在违规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提供担

保的情形。”

更正为

“十一、“对债券持有人权益有重大影响的其他事项

(四)发行人非经营性往来占款及资金拆借情况,或者违规为控股股东、

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提供担保的情形的说明

截至 2017 年 12 月 31 日,发行人非经营性其他应收款共计 13.92 亿元,较

2016 年末减少 0.02 亿元,该公司非经营性其他应收款主要系发行人为上海中亚

商业(集团)有限公司等授权管理企业所支付的托底资金,该等款项将于相关房

屋资产处置(出售、拆迁)后予以返还。

2017 年度,发行人不存在违规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提供担

保的情形。”

以上更正敬请投资者注意。

特此公告。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 上海大宁资产经营(集团)有限公司公开发行 2016 年公司

债券(第一期) 2017 年度受托管理事务报告的更正公告》盖章页)

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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