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19-03-26
债券代码: 150499 债券简称: 18 大宁 02
债券代码: 150199 债券简称: 18 大宁 01
债券代码: 145452 债券简称: 17 大宁 01
债券代码: 143172 债券简称: 17 沪宁 01
债券代码: 136771 债券简称: 16 沪宁 01
上海大宁资产经营(集团)有限公司
公司债券信息披露事务负责人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全体董事或具有同等职责的人员保证本公告内容不
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
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如有董事或具有同等职责的人员对临时公告内容的真实性、
准确性和完整性无法保证或存在异议的,公司应当在公告中作特
别提示。
一、 信息披露事务人员变动的基本情况
根据《 上海证券交易所公司债券上市规则(2018 年修订)》、
《 上海证券交易所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挂牌转让规则(2018 年
修订)》的有关要求:“信息披露事务负责人应当由发行人的董
事或者高级管理人员担任。发行人应当在募集说明书中披露信息
披露事务负责人和联络人的信息,并及时披露其变更情况。”
为符合相关要求, 根据公司研究决定,对已发行公司债券的
信息披露事务负责人及联络人进行统一变更,变更情况如下:
债券代码 债券名称 原信息披露
事务负责人
新任信息披露
事务负责人
新任信息披露
事务联络人
150499 18 大宁 02 王月 王晓丹 王月
150199 18 大宁 01 王月 王晓丹 王月
145452 17 大宁 01 王月 王晓丹 王月
143172 17 沪宁 01 张隽杰 王晓丹 王月
136771 16 沪宁 01 张隽杰 王晓丹 王月
二、 信息披露事务负责人简历
王晓丹女士, 1979 年 3 月出生,中共党员,研究生学历。曾
任静安区审计局经济责任审计科副科长、静安区国资委组织人事
科科长、区董监事管理中心主任、上海九百集团有限公司副总经
理、党委委员。现任本公司党委委员、 董事、总会计师。
三、 此事项对公司经营情况和偿债能力的影响
上述人员变动为公司正常人事调整,对公司日常管理、生产
经营及偿债能力无不利影响,变动后公司治理结构符合《公司法》
等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特此公告。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上海大宁资产经营(集团)有限公司公司债
券信息披露事务负责人变更的公告》 之盖章页)
上海大宁资产经营(集团)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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