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3-04-28
公司代码:600900 公司简称:长江电力
中国长江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年度报告
重要提示
一、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
完整性,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二、未出席董事情况
未出席董事职务 未出席董事姓名 未出席董事的原因说明 被委托人姓名
董事 苏劲松 其他公务 张必贻
董事 赵燕 其他公务 张必贻
董事 洪猛 其他公务 燕桦
董事 黄峰 其他公务 燕桦
三、 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四、公司负责人雷鸣山、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詹平原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张娜声
明:保证年度报告中财务报告的真实、准确、完整。
五、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2022 年度公司合并口径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 21,309,033,980.94 元,公司拟按以
下原则进行分配:
一、以《公司法》、《公司章程》和公司《会计政策与会计估计》规定的法定顺序进行分
配。
二、根据《中国长江电力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约定:
(一)三峡金沙江云川水电开发有限公司在过渡期间(即 2022 年 2 月 1 日至 2022 年 12 月
31 日)运营所产生的盈利由中国长江三峡集团有限公司、长江三峡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云南省能源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四川省能源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按其持有的三峡金沙江云川水电开发有限公司股权比例享有;
(二)公司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前积累的未分配利润,在发行后由上市公司新老股东按其持股比例共同享有,但中国长江三峡集团有限公司、云南省能源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四川省能源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通过本次资产购买所取得的新增股份(合计 921,922,425 股)不享有过渡
期间(即 2022 年 2 月 1 日至 2022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实现的可供股东分配利润。
三、2022 年度利润分配具体方案如下:
(一)因公司法定公积金累计额已达到公司注册资本的 50%,本年不再计提。
(二)本年不再计提任意公积金。
(三)向股东分配股利:
1.对公司 2022 年 2 月 1 日至 2022 年 12 月 31 日实现的合并口径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
润 20,092,277,840.10 元,按 100%比例对享有分配权的股东进行分配。即本次资产购买前公司老股东持有的 22,741,859,230 股和公司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向 19 家特定对象发行的
804,436,061 股,按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 8.533 元(含税);中国长江三峡集团公司、云南省
能源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四川省能源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通过本次资产购买所取得的
921,922,425 股,不享有前述现金红利。
2.对公司 2022 年 1 月 1 日至 2022 年 1 月 31 日实现的合并口径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
润 1,216,756,140.84 元,留待以后年度分配。
(四)本次利润分配完成后,未分配利润留待以后年度分配。2022 年度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六、 前瞻性陈述的风险声明
√适用 □不适用
本报告所涉及的未来计划、发展战略等前瞻性陈述,不构成公司对投资者的实质性承诺,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七、是否存在被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非经营性占用资金情况
否
八、是否存在违反规定决策程序对外提供担保的情况
否
九、是否存在半数以上董事无法保证公司所披露年度报告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
否
十、重大风险提示
公司已在本报告中详细描述可能存在的风险,敬请查阅第三节管理层讨论与分析“六、关于公司未来发展的讨论与分析”中的相关内容
十一、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目录
第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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