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4-24
联合〔2025〕2529 号
联合资信评估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南京新港开发有限公司涉及重大诉讼进展情况的关注公告
受南京新港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南京新港”)委托,联合资信评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联合资信”)对公司及其发行的相关债项进行了信用评级。除评级委托关系外,联合资信、评级人员与公司不存在任何影响评级行为独立、客观、公正的关联关系。
根据联合资信最近的评级结果,公司个体信用等级为 a+,考虑到公司外部发展环境良好,业务保持一定区域专营优势,并在政府补助等面获得外部支持,外部支持提升 3 个子级,公司主体长期信用等级为 AA+,评级展望为稳定;公司委托联合资信评级的相关债项评级结果详见下表,评级有效期为相关债项存续期。
表 1 截至本公告出具日公司委托联合资信进行信用评级的存续期内公开发行债券情况
债券代码 债券简称 上次主体评级结果 上次债项评级结果 上次评级时间 债券余额 兑付日
136747.SH 16 南港 07 AA+/稳定 AA+/稳定 2024/12/24 5.00 亿元 2026/10/17
资料来源:公开资料,联合资信整理
公司于2025年4月15日发布《南京新港开发有限公司关于涉及重大诉讼进展情况的公告》(以下简称“公告”)。公告称,公司收到广东省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的(2025)粤 03 执 361 号执行裁定书。公司与平安信托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平安信托”)就案件终审判决1达成了分期执行和解协议,并已清偿 7.065 亿元。据此,广东省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依法裁定:一、终结(2025)粤03 执 361 号案件的执行;二、解除对公司持有的南京高科股份有限公司(证券简称“南京高科”)无限售流通股 87806393 股的冻结。
公告另称,南京新港最近一年不存在债务逾期或违约记录,经营活动一切正常,正在积极处理剩余股票冻结相关事项。上述事项对公司正常经营预计不会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针对上述重大事项,联合资信已与公司取得联系并了解相关情况,公司反馈本次案件系南京新港、季昌群与平安信托的借款合同纠纷,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判决公司对债务人南京建工产业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南京建工”)的相关逾期贷款承担连带保证责任。根据公开信息查询,公司已向南京建工提起诉讼进行追偿。联合资信将持续关注公司对债务人的追偿进展,以及代偿事项可
1 根据公司于 2024 年 12 月 11 日发布的《南京新港开发有限公司关于涉及重大诉讼进展情况的公告》,公司于 2024 年 12 月 6 日收到广东
省高级人民法院作出的(2024)粤民终 899 号终审判决,判决结果如下:季昌群、南京新港向平安信托偿还本金 13.04 亿元,支付罚息 2.66
亿元,支付律师费用 40.00 万元;一审案件受理费 789.39 万元、保全费 0.50 万元,由季昌群、南京新港共同负担;鉴定费 10.00 万元,由
南京新港负担;二审案件受理费 789.39 万元,由季昌群、南京新港共同负担。
能对公司经营及财务状况带来的影响。
综合评估,联合资信决定维持上次评级结果不变,公司个体信用状况为 a+,外部支持提升子级
个数为 3 个,公司主体长期信用等级为 AA+,“16 南港 07”信用等级为 AA+,评级展望为稳定。
特此公告
联合资信评估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二五年四月二十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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