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3-07-26
联合〔2023〕7110 号
联合资信评估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南京新港开发有限公司涉及重大诉讼进展情况的关注公告
受南京新港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南京新港”)委托,联合资信评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联合资信”)对公司主体及相关债项进行了信用评级。截至本公告出具日,公司
主体长期信用等级为 AA+,“16 南港 04”“16 南港 06”“16 南港 07”和“21 南京新港 MTN001”
信用等级为 AA+,评级展望为稳定。
根据公司于 2023 年 7 月 20 日发布的《南京新港开发有限公司关于涉及重大诉讼进展情况的公
告》(以下简称“公告”),2019 年 1 月 21 日,南京市建工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南京建工
集团”)向徐工集团工程机械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徐工集团”,已于 2022 年 12 月注销)借款 3
亿元,借款期限 1 年,由公司提供连带责任担保。借款到期后,南京建工集团未能按期还款,徐工集团于 2020 年 5 月向法院起诉并采取诉讼保全措施冻结了公司持有的南京高科股份有限公司股票
6000 万股,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于 2022 年 12 月一审判决。一审判决后,公司认为一审判决存在
认定事实错误及适用程序错误,在上诉期内依法对上述案件向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述。经审理,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作出〔2023〕苏民终 563 号终审判决,判决结果如下:(1)撒销江苏省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2020〕苏 01 民初 1967 号民事判决;(2)南京新港、季昌群、夏桂花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对南京建工集团欠徐工集团债务本金 3 亿元、利息 3750 万元、逾期违约金7860 万元,扣除南京建工集团已清偿的 20 万元后承担连带给付责任;(3)驳回徐工集团的其他诉讼请求。公告称:“目前公司经营活动正常,正在积极处理上述案件相关事项。上述案件未对公司对南京高科股份有限公司的控制权及日常经营管理造成实质性影响。上述诉讼事项对公司已发行的公司债券本金及利息的偿付不会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针对上述事项,联合资信已与公司取得联系并了解相关情况。联合资信将对上述事项可能给公司主体及相关债项信用水平带来的影响保持关注。
特此公告
联合资信评估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二三年七月二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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