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3-01-13
联合〔2023〕271 号
联合资信评估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南京新港开发有限公司诉讼事项进展情况的关注公告
受南京新港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南京新港”)委托,联合资信评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联合资信”)对公司主体及相关债项进行了信用评级;截至本公告出具日,公司
主体长期信用等级为 AA+,“16 南港 04”“16 南港 06”“16 南港 07”“16 新港 MTN003”“18
南京新港 MTN002”和“21 南京新港 MTN001”信用等级为 AA+,评级展望为稳定。
根据公司于 2023 年 1 月 11 日发布的《南京新港开发有限公司关于诉讼事项进展情况的公告》
(以下简称“公告”),2019 年 1 月 21 日,南京市建工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南京建工集团”)
向徐工集团工程机械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徐工集团”)借款 3 亿元,借款期限 1 年,由公司提供连带责任担保。借款到期后,南京建工集团未能按期还款,徐工集团于 2020 年 5 月向法院起诉并采取诉讼保全措施冻结了公司持有的南京高科股份有限公司股票 6000 万股。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
于 2022 年 12 月作出〔2020〕苏 01 民初 1967 号民事判决书,判决如下:(1)被告南京新港于本
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对南京建工集团欠徐工集团债务本金 3 亿元、利息 3750 万元、逾期违约金7860 万元承担连带给付责任;(2)被告季昌群、夏桂花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对南京建工集
团欠徐工集团债务本金 3 亿元、利息 3750 万元、逾期违约金 7860 万元承担连带给付责任;案件受
理费 1791800 元,由南京新港、季昌群、夏桂花共同负担。公告称:“公司收到上述判决书后,经讨论研究,认为一审判决存在认定事实错误及适用程序错误,公司已在上诉期内依法对上述案件向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提出上诉”。
公告还称:“目前公司经营活动正常,正在积极处理上述案件相关事项,南京经开区管委会正在就本公司的上述担保事项进行积极协调处理。上述案件未就公司对南京高科股份有限公司的控制权及日常经营管理造成实质性影响”。
针对上述事项,联合资信已与公司取得联系并了解相关情况。联合资信将对上述事项可能给公司主体及相关债项信用水平带来的影响保持关注。
特此公告
联合资信评估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二三年一月十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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