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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9-08-19 10:05:02 股吧网页版
中国大唐集团有限公司关于“16大唐01”投资者回售实施办法的第一次提示性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19-08-19

债券简称: 16 大唐 01 债券代码: 136734.SH
中国大唐集团有限公司关于“ 16 大唐 01” 投资者回售实施
办法的第一次提示性公告
重要提示:
1、根据《 中国大唐集团公司 2016 年公司债券(第一期)募集说
明书》 中设定的投资者回售选择权,投资者有权选择在投资者回售登
记期内进行登记,将持有的中国大唐集团公司 2016 年公司债券(第
一期)(品种一)(以下简称“ 本期债券”) 按面值全部或部分回售给
发行人,或选择继续持有本期债券。
2、投资者选择将持有的本期债券全部或部分回售给发行人的,
须于回售登记期内进行登记;若投资者未做登记,则视为继续持有债
券。
3、 发行人不对本次回售债券进行转售。
为保证投资者回售选择权有关工作的顺利进行,现将有关事宜公
告如下:
一、本期债券回售实施办法
1、回售简称:大唐回售 回售代码: 182136.SH
2、回售登记期: 2019 年 8 月 19 日至 2019 年 8 月 21 日。
3、回售价格:面值 100 元人民币。以 1,000 元为一个回售单位,
回售金额必须是 1,000 元的整数倍。
4、回售登记办法:投资者可选择将持有的债券全部或部分回售
给发行人,在回售登记期内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回售申
报,当日可以撤单,每日收市后回售申报一经确认,不能撤销。如果
当日未能申报成功,或有未进行回售申报的债券余额,可于次日继续
进行回售申报(限申报登记期内)。
5、选择回售的投资者须于回售登记期内进行登记,逾期未办理
回售登记手续即视为投资者放弃回售,同意继续持有本期债券。
6、回售部分债券兑付日: 2019 年 9 月 30 日(原回售日为 9 月
28 日,因该日为休息日,回售日顺延至其后第一个交易日)。发行人
委托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为登记回售的投资
人办理兑付。
二、回售登记期间的交易
本期债券在回售登记期内将继续交易。回售部分债券在回售登记
截止日收市后将被冻结。
三、本期债券的相关机构
1、发行人: 中国大唐集团有限公司
联系人: 裴欣
电话: 010-66586553
传真: 010-66586634
2、主承销商: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联系人: 潘韦豪
电话: 010-60833187
传真: 010-60833504
特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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