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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8-09-15 00:00:00 股吧网页版
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刚泰集团有限公司公开发行2016年公司债券(第一期)2018年第二次债券持有人会议的通知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18-09-15

债券代码:136731 债券简称:16 刚集01
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刚泰集团有限公司公开发
行2016 年公司债券(第一期)2018 年第二次债券持有人会
议的通知
特别提示:
1、根据《刚泰集团有限公司公开发行2016 年公司债券(第一期)募集说明
书》(以下简称“《募集说明书》”)及《刚泰集团有限公司公开发行2016 年公
司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以下简称“《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的规定,经代
表未偿还的刚泰集团有限公司公开发行2016 年公司债券(第一期)(以下简称
“本期债券”)本金总额三分之二以上表决权的债券持有人或债券持有人代理人
出席,本次债券持有人会议方可形成有效决议。债券持有人会议作出的决议,须
经出席会议的本期债券持有人所持表决权的二分之一以上通过方为有效。
2、债券持有人会议根据《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审议通过的议案,除法律、
法规另有规定的情况外,对于所有本期债券持有人(包括所有出席会议、未出席
会议、反对议案或放弃投票权的债券持有人,以及在相关议案通过后受让本期债
券的债券持有人),在其持有本期债券期间均有同等效力和约束力。
刚泰集团有限公司公开发行2016 年公司债券(第一期)(债券简称:16 刚
集01,债券代码:136731),发行规模为5 亿元,期限为3 年,附第2 年末发行
人上调票面利率选择权和投资者回售选择权,起息日期为2016 年9 月26 日。截
至本通知公告日,本期债券尚在存续期。
因刚泰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发行人”)发生流动性不足情况,本期债
券能否按期回售存在不确定性。根据《募集说明书》、《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
和《刚泰集团有限公司公开发行2016 年公司债券受托管理协议》(以下简称“《受
托管理协议》”)规定,本次重大事项触发公司债券持有人会议召开条件。债券
受托管理人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信证券”或“受托管理人”)就召
集刚泰集团有限公司公开发行2016 年公司债券(第一期)2018 年第二次债券持
有人会议(以下简称“本次债券持有人会议”)事项,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会议召集人: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会务负责人姓名及联系方式:葛坤 010-88005009 徐丁丁 010-66025260
3、会议时间:2018 年9 月20 日9:30-12:00
4、会议地点:上海市民生路1199 弄证大五道口广场1 号楼
5、会议召开和投票方式:本次持有人会议召开方式为现场与非现场结合的
方式,投票方式为现场递交与传真相结合的方式。
6、债权登记日:2018 年9 月20 日
7、参会登记时间:2018 年9 月20 日9:30 时
8、非现场投票截止时间:2018 年9 月20 日12:00 时
二、会议拟审议议案
《关于要求刚泰集团有限公司履行偿债保障措施及对刚泰集团有限公司采
取法律措施的议案》(详见附件一议案1)
《关于修改<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部分条款的议案》(详见附件一议案2)
三、出席会议的人员
1、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外,截至债权登记日2018 年9 月13 日下午收市
(15:00)后登记在册的“刚泰集团有限公司公开发行2016 年公司债券(第一期)”
债券持有人均有权出席债券持有人会议。债券持有人也可以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
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债券持有人。
2、受托管理人委派或邀请的人员。
3、发行人委派或邀请的人员。
4、见证律师。
5、下列机构和人员可以参加本期债券持有人会议,但没有表决权,并且其
代表的本期债券张数不计入出席本期债券持有人会议的出席张数:
(1)债券持有人为持有发行人5%以上股权的关联股东。
(2)债券持有人为发行人或发行人其他关联方。
四、债券持有人参会登记办法
1、法人债券持有人由法定代表人出席的,持本人身份证,并提供企业法人
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或其他能够证明其法人代表资格的文件、证券
账户卡或其他能证明债券账户所有权的文件;由委托代理人出席的,持代理人本
人身份证,并提供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身份
证复印件(加盖公章)、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书样式参见附件三)、法人债券
持有人证券账户卡复印件(加盖公章)或其他能证明债券账户所有权的文件;
2、非法人单位债券持有人由负责人出席的,持本人身份证,并提供营业执
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证券账户卡或其他能证明债券账户所有权的文件;
由委托代理人出席的,持代理人身份证,并提供债券持有人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
件(加盖公章)、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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