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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5-08-08 15:11:30 股吧网页版
136624:融创房地产集团有限公司关于公司债券复牌的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5-08-08


债券代码:136624.SH 债券简称:H 融创 07
融创房地产集团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债券复牌的公告

本公司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
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一、关于本期债券停牌及股票选项申报登记基本情况

融创房地产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发行人”) 2016 年公司债券(第一期)(品种二)2025 年第一次债券持有人会议已审议通过《关于本期债券重组的议案》(以下简称“重组议案”),为保证融创中国股票经济收益权兑付选项(以下简称“股票选项”)申报登记等相关工作顺利开展,保证公平信息披露,保护广大债券投资者的利益,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公司债券上市规则(2023 年修订)》等相关规定,经公司申请,融创房地产集团有限公司 2016 年
公司债券(第一期)(品种二)(以下简称“本期债券”)自 2025 年 5 月 27 日开
市起停牌。

目前股票选项申报登记等相关工作已顺利完成,共计注销本期债券金额1,193,745,000 元,本期债券剩余存续金额 184,589,000 元。

二、本期债券复牌及后续转让安排

截至目前,发行人已根据重组议案先后完成债券购回选项及股票选项。为保障债券投资者合法权益,本公司向【上海证券交易所】申请本期债券自 2025 年8 月 11 日开市起复牌,复牌后将继续按照《关于为上市期间特定债券提供转让结算服务有关事项的通知》的相关规定进行转让,代码维持不变,具体转让安排如下:

1、特定债券仅在上海证券交易所固定收益证券综合电子平台进行转让。

2、特定债券采用全价方式转让,转让的报价及成交均为包含应计利息的全价,投资者需自行计算债券应计利息。

3、特定债券转让由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提供逐笔全额结算服务。

4、特定债券转让的受让方,应当为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债券市场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办法》有关规定的合格机构投资者。

三、本期债券重组的后续安排

根据重组议案,待债券购回选项获配结束后,发行人将开始推进标的债券的股票选项申报登记的相关工作;待股票选项获配结束后,发行人将开始推进标的
债券的以资抵债选项申报登记的相关工作。发行人已于 2025 年 4 月 8 日披露《融
创房地产集团有限公司 2016 年公司债券(第一期)(品种二)债券购回实施结
果公告》,完成债券购回选项;已于 2025 年 7 月 23 日披露的《融创房地产集团
有限公司 2016 年公司债券(第一期)(品种二)置换结果公告》,完成股票选项。后续以资抵债选项具体的登记期间及登记方式以发行人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关注发行人后续公告,并进一步提示广大债券投资者注意以下风险。

以资抵债选项的风险提示

(1)部分已垫付资金尚未达到支付条件的风险

发行人间接控股子公司(“A 公司”)与某地级市区级政府(“A 政府”)签署了《地块整体改造合作合同》及系列补充协议(以下合称“《合作合同》”,《合作合同》以及相关协议、批复、函件等相关文件合称为“基础文件”)。A
公司垫付资金共计 1,556,767,360 元人民币,其中 4 亿元人民币已经由 A 政府相
关单位出具书面确认文件,剩余应收账款共计 1,156,767,360 元人民币尚未达到《合作合同》约定的支付条件,亦未取得 A 政府相关单位的确认,A 公司无法直接依据《合作合同》要求债务主体履约,因此,如以该财产作为信托底层财产设立信托的,不排除信托收益存在无法实现或难以实现的风险。

(2)信托安全风险

拟交付信托财产的 A 公司存在众多债权人,其一,不能排除信托设立后,A公司的债权人主张信托设立损害债权人利益,并向人民法院申请撤销信托的风险;其二,不能排除 A 公司的债权人通过诉讼、申请保全等方式主张债权实现,导致A 公司的账户或相关应收账款底层资产被查封,继而导致相关信托收益无法实现的风险;其三,不能排除 A 公司基于 A 公司的债权人申请等方式被受理破产,继而导致破产管理人要求撤销信托的风险,或者受破产影响未来底层资产变现存在较大不确定性的风险;其四,不能排除 A 公司的债权人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信托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规定主张信托无效或信托合同无效的风险,
如信托无效或信托合同效力存在瑕疵的,受益人最终所能获得返还的财产状况及财产价值具有重大的不确定性。

(3)诉讼时效经过的风险

如相关土地成本垫付资金仅能向 A 政府指定相关方主张的,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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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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