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19-06-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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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票代码:600895 股票简称:张江高科 公告编号:临 2019-036
债券代码:136568 债券简称:16 张江 01
上海张江高科技园区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16 张江 01”公司债券投资者回售实施办法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回售代码:100916
回售简称:张江回售
回售价格:100元/张
回售登记期:2019年7月8日、2019年7月9日和2019年7月10日
回售资金实际发放日:2019年7月26日
特别提示:
1、根据上海张江高科技园区开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发
行人”) 《上海张江高科技园区开发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2016年公司债券(第一
期)募集说明书》中约定的发行人上调票面利率选择权,本公司有权决定在上海张
江高科技园区开发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2016年公司债券(第一期) (以下简称“16
张江01”或“本期债券”)存续期间的第3年末上调本期债券后2年的票面利率。
根据当前的市场环境,本公司决定上调“16张江01”后2年的票面利率68个基
点,即“16张江01”存续期后2年的票面利率为3.63%,并在其存续期后2年(即2019
年7月26日至2021年7月25日)固定不变。
2、根据《上海张江高科技园区开发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2016年公司债券(第
一期)募集说明书》中约定的投资者回售选择权,投资者有权选择将其持有的“16
张江01”全部或部分按票面金额回售给发行人,或放弃投资者回售选择权而继续持
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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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6张江01”的债券持有人可按本公告的规定,在回售登记期内(2019年7
月8日、2019年7月9日和2019年7月10日)进行回售登记。
4、“16张江01”的债券持有人的回售登记经确认后不能撤销,相应的公司债
券票面总额将被冻结交易;若投资者未在回售登记期内进行登记,则视为放弃回售
选择权,继续持有本期债券并接受上述调整。
5、“16张江01”第3个计息年度的付息日即为回售资金发放日,即 “16张江
01”实际回售资金发放日为2019年7月26日。
6、本公告仅对“16张江01”的债券持有人申报回售的有关事宜作简要说明,
不构成对申报回售的建议。“16张江01”债券持有人欲了解回售的相关信息,请通
过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查阅有关文件。
现将本公司关于“16张江01”投资者回售安排的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本期债券基本情况
1、债券名称:上海张江高科技园区开发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2016年公司债
券(第一期)。
2、债券简称及代码:16张江01(136568) 。
3、发行主体:上海张江高科技园区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4、债券期限及规模:本期债券为5年期,附第3年末发行人上调票面利率选择
权及投资者回售选择权。本期债券发行规模为人民币20亿元。
5、债券利率:本期债券票面利率为2.95%,在存续期内前3年固定不变。在存
续期的第3年末, 发行人有权决定上调后2年的票面利率。 未被回售部分的债券票面
利率为存续期内前3年票面利率加调整基点, 并在其存续期后2年固定不变。 本期债
券采用单利按年计息,不计复利,每年付息一次,最后一期利息随本金的兑付一起
支付。
6、 上市时间及地点: 本期债券于2016年8月23日起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
7、起息日:2016年7月26日。
8、 付息日: 2017年至2021年每年的7月26日为上一个计息年度的付息日(如遇
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1个交易日,顺延期间付息款项不另计利
息);若投资者行使回售选择权,则回售部分债券的付息日为2017年至2019年每年
的7月26日 (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1个交易日,顺延期间付
息款项不另计利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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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兑付日:本期债券的兑付日为2021年7月26日(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
则顺延至其后的第1个交易日,顺延期间兑付款项不另计利息);若投资者行使回售
选择权,则回售部分债券的兑付日为2019年7月26日(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
则顺延至其后的第1个交易日,顺延期间兑付款项不另计利息)。
10、担保人及担保方式:本期债券无担保。
11、 信用级别及资信评级机构: 经上海新世纪资信评估投资服务有限公司综合
评定,发行人的主体信用等级为AAA,本期债券信用等级为AAA。
12、登记、托管、委托债券派息、兑付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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