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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5-12-10 13:58:16 股吧网页版
136525: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联想控股股份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兼首席执行官变动的临时受托管理事务报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5-12-10


债券代码:136525.SH 债券简称:16 联想 02
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联想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执行董事兼首席执行官变动的

临时受托管理事务报告

债券受托管理人

2025年11月19日

声明

本报告依据《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公司债券受托管理人执业行为准则》及 “16联想02”的债券受托管理协议(以下简称“《债券受托管理协议》”)等相关文件,以及联想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发行人”)出具的公告及相关文件等,由“16联想02”的债券受托管理人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国银河证券”)编制。

本报告不构成对投资者进行或不进行某项行为的推荐意见,投资者应对相关事宜作出独立判断,而不应将本报告中的任何内容据以作为中国银河证券所作的承诺或声明。

中国银河证券作为“16联想02”的债券受托管理人,持续密切关注“16联想02”对债券持有人权益有重大影响的事项。根据《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公司债券受托管理人执业行为准则》等相关规定及《债券受托管理协议》的约定,中国银河证券现就本次债券重大事项报告如下:

一、本次重大事项情况

发行人于2025年11月18日发布《联想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执行董事兼首席执行官变动的公告》,具体情况如下:

(一)原任职人员的基本情况

联想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发行人”)收到发行人执行董事兼首席执行官李蓬先生的辞任通知,李蓬先生因其个人职业选择,辞任发行人公司执行董事及首席执行官职务,并不再担任发行人公司环境、社会及管治委员会及战略委员会成员,自2025年11月17日生效。

李蓬先生已确认其与发行人董事会之间并无意见分歧,也无任何与上述辞任有关的其他事项须提请发行人公司股东、债权人或上市地证券交易所注意。

李蓬先生2020年起出任发行人首席执行官,在发行人董事会的领导下,任期内稳步引领公司战略及业务发展,在科技创新领域加大投入,有效提升了对被投企业的投后管理,攻坚克难,持续改善发行人公司业务质量,显著调整了业务布局,加强发行人公司人才队伍建设,为发行人的业务转型及长远健康发展做出了重要的贡献。发行人董事会对李蓬先生担任公司执行董事兼首席执行官期间为董事会、公司及股东作出的宝贵贡献致以衷心感谢。

(二)新聘任人员的基本情况

经发行人董事会审议批准,于浩先生自2025年11月17日起担任发行人公司首席执行官,任期至选举产生发行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的股东周年会结束之日止,于浩先生简历如下:

于浩先生,54岁,于2021年加入发行人,历任发行人公司副总裁、创新发展中心董事总经理。于浩先生现担任联想控股前瞻技术研究院院长,北京联控前瞻技术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兼经理。于浩先生也担任中国中文信息学会监事,中国人工智能学会NLU专委会副主任,国家工业信息安全发展研究中心科学技术委员会顾问及中关村100企业家俱乐部理事。

加入发行人前,于浩先生曾在哈尔滨工业大学计算机科学与技术系从事科研
与教学工作,后在多家知名跨国企业负责研发工作,推动工业视觉、物联网、大数据处理、区块链、虚拟现实/增强现实等创新技术在国内环保、能源及高端制造领域的产业化落地。

于浩先生于1993年获得哈尔滨工业大学颁发的电气工程学士学位,于1998年获得哈尔滨工业大学颁发的电力系统及其自动化博士学位,并于2006年从哈尔滨工业大学计算机科学与技术博士后流动站博士后出站。

于浩先生的任职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联想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要求,新任首席执行官于浩先生不存在被调查、采取强制措施情形或严重失信行为。

(三)人员变动所需程序及履行情况

发行人董事会已于2025年11月17日审议通过《委任首席执行官》议案。

二、债券受托管理人的履职情况及相关联系方式

(一)受托管理人履职情况

中国银河证券作为“16联想02”的债券受托管理人,为充分保障债券投资人的利益,履行债券受托管理人职责,在获悉相关事项后,中国银河证券就有关事项与发行人进行了沟通,并根据《公司债券受托管理人执业行为准则》的有关规定出具本受托管理事务临时报告。

中国银河证券后续将密切关注发行人对上述债券的本息偿付情况以及其他对债券持有人利益有重大影响的事项,并将严格按照《公司债券受托管理人执业行为准则》、《募集说明书》及《受托管理协议》等规定和约定履行债券受托管理人职责。

特此提请投资者关注相关风险,请投资者对相关事宜做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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