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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0-10-15 09:56:29 股吧网页版
136523: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广东省广新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公司债券重大事项受托管理事务临时报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0-10-15

债券代码:136166.SH;136208.SH;136523.SH;136608.SH
债券简称:16 广新 01;16 广新 02;16 广新 03;16 广新 04
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广东省广新控股集团
有限公司公司债券重大事项受托管理事务临时报告
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发证券”)作为广东省广新
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新集团”或“发行人”)公开发行 2016
年公司债券(第一期)、广东省广新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公开发行 2016
年公司债券(第二期)、广东省广新控股集团公开发行 2016 年公司
债券(第三期)、广东省广新控股集团公开发行 2016 年公司债券(第
四期)的受托管理人,持续密切关注对债券持有人权益有重大影响的
事项。根据《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公司债券受托管理
人执业行为准则》等相关规定及上述各期债券受托管理协议的约定,
现对发行人公告的《广东省广新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关于原子公司广东
省丝绸集团龙汇有限公司未能清偿到期债务进展的公告》 的情况报告
如下:
一、已披露的原子公司未能清偿到期债务的基本情况
根据广东省人民政府《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同意广新控股集
团、丝纺集团改革重组方案的批复》(粤府函〔2019〕401号)
文件精神,广东省广新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新集团”、
“发行人”)对广东省丝绸纺织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丝绸
集团”)进行重组合并,已于2020年1月21日完成工商变更登记,
丝绸集团新纳入发行人2019年合并报表范围。发行人2019年度报
告审计过程中,发现丝绸集团原下属企业广东省丝绸集团龙汇有
限公司(以下简称“龙汇公司”)存在债务逾期。
2011年4月龙汇公司与马来西亚KINTEEL BERHAD公司签
订《合同》,同时向中国银行清远分行申请融资并向中国出口信
用保险公司(以下简称“中信保公司”)投保,于2011年4月签
订了《短期出口信用保险项下应收账款转让协议》三方协议,约
定龙汇公司将保险单适保范围内的出口项下形成的全部应收账
款转让给中国银行清远分行,以偿还龙汇公司对中国银行清远分
行的欠款。后因KINTEEL BERHAD公司资金链断裂无力履约支
付合同剩余款项,导致相应融资387.20万美元也无法按时归还。
中国银行基于上述三方协议约定要求中信保公司履行赔付义务,
但中信保公司以龙汇公司未达到理赔条件等理由拒赔,中国银行
遂诉至天河区人民法院,龙汇公司作为第三人涉诉。
二、债务处置进展
截至2020年6月末,龙汇公司负有清偿义务的已到期债务累
计金额:561万美元(折合人民币3,971.6万元,含主债务及应计
利息、罚息)。案件一审判决驳回中国银行清远分行判令中信保
公司向其支付赔偿款、赔偿因未及时支付赔偿款而导致损失等的
诉讼请求,中国银行清远分行在案件一审判决后已提起上诉。
根据发展需要,丝绸集团将其持有的龙汇公司53.6%股权转
让给佛山市固泰华企贸易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佛山固泰”)。
经丝绸集团及佛山固泰协商约定,如上述案件当事人中国银行清
远分行最终胜诉,龙汇公司作为案件第三人可取得的赔偿款应归
丝绸集团所有。龙汇公司已于2020年9月14日完成股东工商变更
登记的相关手续,变更后龙汇公司将不再纳入发行人合并报表范
围。
三、影响分析
截至2019年末,发行人总资产为6,321,263.77万元,净资产
为2,389,438.28万元; 2019年度,发行人实现营业收入6,717,005.83
万元,净利润194,610.53万元。截至2019年末,龙汇公司资产总
额10,148.81万元,占发行人2019年末净资产的0.42%。截至2020
年6月末,龙汇公司负有清偿义务的已到期债务累计金额折合人
民币3,971.6万元,占发行人2019年末净资产的0.17%,占比较小。
因此,龙汇公司债务纠纷及股权变更事项对发行人经营状况和财
务状况、偿债能力及到期兑付能力无重大不利影响。
广发证券作为本期债受托管理人,根据《公司债券受托管理
人执业行为准则》第十一条、第十七条要求出具本受托管理事务
临时报告,并提醒投资者注意相关风险。
(本页无正文,为《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广东省广新控股
集团有限公司公司债券重大事项受托管理事务临时报告》盖章
页)
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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