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3-08-30
广东省高速公路有限公司
2023 年上半年度合并财务报表附注
一、公司基本情况
广东省高速公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公司”)的前身是经广东省交通厅《关于成
立广东省公路建设公司的通知》(粤交办[1985]009 号)批准,于 1985 年 1 月 3 日正式成立的广东省
公路建设公司,主要负责广东省大中型公路建设工程项目的组织实施。
1990 年 3 月,广东省人民政府以《关于组建广东省高速公路公司问题的复函》(粤办函[1990]100
号)批准在原广东省公路建设公司的基础上组建广东省高速公路公司。
2000年6月,根据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广东省省属国有企业资产重组总体方案》(粤办发[2000]9号)以及广东省经济贸易委员会和广东省财政厅《关于将广东省交通开发公司等企业划拨给广东省交通集团公司的通知》(粤经贸[2000]551 号),广东省高速公路公司划归为广东省交通集团公司所有。
2002 年 7 月,公司整体改制为有限责任公司,并正式更名为广东省高速公路有限公司,公司注册
资本 48 亿元。
2009 年 11 月 17 日,公司股东决定增加公司的注册资本及实收资本至 108 亿元,增加部分 60 亿
元由公司资本公积金转增。广东省工商行政管理局于 2010 年 1 月 8 日核准了上述变更。
2014 年,根据广东省交通集团有限公司与广东粤财投资控股有限公司于 2014 年 7 月 18 日签订的
《关于广东省高速公路有限公司的增资协议》,广东粤财投资控股有限公司分四期向公司注入人民币4,419,500,000.00 元(其中 1,668,252,135.77 元计入实收资本,2,751,247,864.23 元计入资本公积),公
司注册资本变更为 12,468,252,135.77 元。广东省工商行政管理局于 2015 年 5 月 5 日核准了上述变更。
2016 年,广东省交通集团有限公司与广东粤财控股有限公司签署《关于广东省高速公路有限公司
的第 2016 期增资协议》、《关于 2016 年增资协议的补充协议》,由广东粤财控股有限公司以资金338,000,000.00 元认缴公司增加的注册资本 20,698,858.05 元,溢价部分计入资本公积;广东省交通集团有限公司以资金 1,837,643,820.56 元认缴公司增加的注册资本 1.00 元,溢价部分计入资本公积,公
司注册资本变更为 12,488,950,994.82 元。2017 年 9 月 21 日,广东省工商局核准了上述变更。本次增
资完成后,公司的股权结构为:广东省交通集团有限公司的出资比例为 86.4764%,广东粤财控股有限公司的出资比例为 13.5236%。
公司注册资本:人民币 1,248,895.099482 万元;公司注册地址:广州市越秀区白云路 83 号;法定
代表人:陈佩林。
公司主营对高速公路及其配套设施的投资、项目营运和管理,与高速公路配套的加油、零配件供应的组织管理。主要业务板块有:高速公路投资、营运及管理等。公司主要经营业务是包茂高速公路、阳茂高速公路、湛徐高速公路、渝湛高速公路、京珠北高速公路、阳阳高速公路、新台高速公路、西部沿海(阳江段)高速公路、肇花高速公路、广清高速公路、广乐高速公路、潮惠高速公路、深汕西高速公路、粤赣高速公路、揭普惠高速公路、河惠高速公路、汕汾高速公路、湛徐高速徐闻港支线、紫惠高速公路、海陵岛大桥、兴汕汕尾段一期项目等的收费和养护工作。正在建设的项目有深汕西扩建、茂湛扩建、粤赣河惠扩建、兴汕二期、湛徐高速乌石支线、揭普惠南延线等,同时参股了广东开阳高速公路有限公司、广东广惠高速公路有限公司、江门市江鹤高速公路有限公司、惠深(盐田)高速公路惠州有限公司、佛山广三高速公路有限公司、广东深汕高速公路东段有限公司。
二、财务报表的编制基础
本财务报表按照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陆续颁布的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及其他相关规定(以下合称“企业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编制。本财务报表以持续经营为基础编制。
三、遵循企业会计准则的声明
公司编制的财务报表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要求,真实、完整地反映了报告期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等有关信息。
四、重要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
1. 会计期间
自公历 1 月 1 日起至 12 月 31 日止为一个会计年度。
2. 记账本位币
本公司以人民币为记账本位币。
3. 记账基础和计价原则
会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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