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16-06-06
发行人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重 要 提 示
1、 北京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发行人”、 “本公司”、 “公司”或“北
控集团”)公开发行不超过人民币 100 亿元(含 100 亿元) 公司债券(以下简称
“本次债券”)已获得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6]696 号文核准。
北控集团本次债券采取分期发行的方式,其中北京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2016
年公司债券(第一期)(以下简称“本期债券”) 的初始基础发行规模为 20 亿元,
可超额配售不超过 20 亿元。
2、 本次债券不超过人民币 100 亿元(含 100 亿元),采用分期发行方式,
本期债券的初始基础发行规模为 20 亿元,可超额配售不超过 20 亿元。 每张面
值为 100 元,共计不超过 4,000 万张(含不超过 2,000 万张超额配售行权额度),
发行价格为 100 元/张。
3、发行人的主体信用评级为 AAA,本期债券评级为 AAA。本期债券上市
前, 发行人最近一期末净资产为 743.82 亿元(截至 2016 年 3 月 31 日合并报表
中所有者权益合计数);发行人最近三个会计年度实现的年均可分配利润为 7.71
亿元( 2013、 2014 年及 2015 年度经审计的合并报表中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
净利润平均值),预计不少于本期债券一年利息的 1.5 倍。本期债券发行及上市
安排请参见发行公告。 发行人在本次发行前的财务指标符合相关规定。
4、根据《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 ”) 及
相关管理规定,本期债券仅面向合格投资者发行,公众投资者不得参与发行认
购,本期债券上市后将被实施投资者适当性管理,仅限合格投资者参与交易,
公众投资者认购或买入的交易行为无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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