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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0-05-22 00:00:00 股吧网页版
南京新港开发总公司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2016年公司债券重大事项受托管理事务临时报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0-05-22

债券代码:136383 债券简称:16南港01
债券代码:136488 债券简称:16南港02
债券代码:136595 债券简称:16南港03
债券代码:136596 债券简称:16南港04
债券代码:136745 债券简称:16南港05
债券代码:136746 债券简称:16南港06
债券代码:136747 债券简称:16南港07
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
南京新港开发总公司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 2016 年公司债券
重大事项受托管理事务临时报告
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以下简称“华泰联合证券”) 作为南京新港开发
总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发行人”)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 2016 年公司债
券的债券受托管理人(以下简称“受托管理人”),持续密切关注对债券持有人权
益有重大影响的事项。根据《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公司债券受托管
理人执业行为准则》等相关规定及本次债券《受托管理协议》的约定,现就本期
债券重大事项报告如下。
发行人于近日获悉,持有的南京高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南京高科”)
部分股份因徐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对徐工集团工程机械有限公司与发行人、南京建
工集团有限公司等一案关于财产保全的(2020)苏 03 财保 9 号协助执行通知书
被司法冻结。具体情况如下:
一、被冻结资产的基本情况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资产类型 股权
资产名称 南京高科股份有限公司股权
资产数量 60,000,000 股
占公司所持股份比例 13.97%
占南京高科总股本比例 4.85%
冻结的实施机关 徐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冻结申请人 徐工集团工程机械有限公司
冻结的原因 财产保全
冻结期间 2020 年 4 月 21 日至 2022 年 4 月 20 日
二、债务纠纷的具体情况披露
南京市建工集团有限公司向徐工集团工程机械有限公司借款 3 亿元,由南京
新港开发总公司提供连带责任担保。由于南京市建工集团有限公司未按照约定兑
付兑息,徐工集团工程机械有限公司向徐州市中级人民法院申请财产保全。
三、目前进展及化解措施
发行人持有南京高科股份总数为 429,345,157 股,持股比例 34.74%。截至目
前发行人累计被司法冻结股份数量为 369,001,577 股,占持股总数的 85.95%;此
外,发行人持有南京高科股份无被司法轮候冻结的情况。
目前,除本次披露的股份冻结事项外,发行人之前因提供连带责任担保被长
安国际信托股份有限公司、中融国际信托有限公司、重庆苏宁小额贷款有限公司、
昆仑信托有限责任公司起诉的案件(详见公司 2019 年 3 月 19 日、2019 年 4 月
3 日、 2019 年 4 月 29 日、 2019 年 4 月 30 日、 2019 年 7 月 10 日披露的公告)均
已裁定撤诉或正在撤诉过程中,相关担保责任均已解除,涉及的被冻结的南京高
科股份部分已解冻(详见公司 2019 年 12 月 16 日、2020 年 3 月 26 日公告),其
余相关被冻结股份解冻工作正在推进过程中。
四、影响分析
目前发行人经营活动正常,发行人正在积极处理担保及股份冻结相关事项,
南京市政府正在就发行人的对外担保事项进行积极协调处理。上述股份冻结事项
尚未对发行人对南京高科的控制权及日常经营管理造成实质性影响。发行人将持
续关注该事项的进展并及时履行相应的信息披露义务, 华泰联合证券将持续追踪
上述事项对发行人偿债能力的影响。
华泰联合证券作为南京新港开发总公司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 2016 年公
司债券的债券受托管理人, 根据《公司债券受托管理人执业行为准则》第十一条、
第十七条要求出具本受托管理事务临时报告,并就发行人持有的股权部分被司法
冻结的事项提醒投资者注意相关风险。
(以下无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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