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19-03-22
债券代码:136383 债券简称:16南港01
债券代码:136488 债券简称:16南港02
债券代码:136595 债券简称:16南港03
债券代码:136596 债券简称:16南港04
债券代码:136745 债券简称:16南港05
债券代码:136746 债券简称:16南港06
债券代码:136747 债券简称:16南港07
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
南京新港开发总公司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 2016 年公司债券
重大事项受托管理事务临时报告
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华泰联合证券” )作为南京新港开
发总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发行人” )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 2016 年公
司债券的债券受托管理人 (以下简称“受托管理人” ),持续密切关注对债券持有
人权益有重大影响的事项。根据《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公司债券受
托管理人执业行为准则》等相关规定及本次债券《受托管理协议》的约定,现就
本期债券重大事项报告如下:
根据南京新港开发总公司于 2019 年 3 月 19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公告的
《南京新港开发总公司关于部分资产被司法冻结的公告》,截至发行人公告签署
日,发行人所持南京高科股份有限公司股票共计 249,030,500 股被冻结,银行存
款金额为 16,606 万元被冻结。
发行人上述资产被冻结的原因系: 南京东部路桥工程有限公司、南京建工产
业集团有限公司向长安国际信托股份有限公司累计申请信托贷款 28.5 亿元,由
南京新港开发总公司提供连带责任担保。2019 年 3 月 11 日,长安国际信托股份
有限公司因南京东部路桥工程有限公司、南京建工产业集团有限公司未按照约定
兑付兑息,向陕西省高级人民法院申请诉前财产保全,请求冻结发行人名下银行
账户及持有的南京高科股份有限公司股票资产。3 月 12 日经陕西省高级人民法
院裁定,冻结发行人名下银行账户及南京高科股份有限公司股票共计
249,030,500 股。
截至本报告出具日,长安国际信托股份有限公司尚未向陕西省高级人民法院
申请诉讼。发行人目前正在与长安国际信托股份有限公司进行积极沟通,争取在
诉讼前达成和解。目前公司经营活动正常,上述股份及银行账户冻结事项未对发
行人对南京高科股份有限公司的实际控制权造成实质性影响, 亦未对本次公司债
券本金及利息的偿付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华泰联合证券将持续追踪上述事项对发行
人偿债能力的影响。
华泰联合证券作为南京新港开发总公司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 2016 年公
司债券的债券受托管理人, 根据《公司债券受托管理人执业行为准则》第十一条、
第十七条要求出具本受托管理事务临时报告,并就发行人部分资产被司法冻结的
事项提醒投资者注意相关风险。
(以下无正文)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