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19-03-11
中国光大集团股份公司
2016 年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
2019 年回售实施办法公告
重要提示:
1、根据《 中国光大集团股份公司 2016 年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 募集
说明书》中设定的投资者回售选择权,投资者有权选择在投资者回售登记期内进
行登记,将持有的本期债券按面值全部或部分回售给发行人,或选择继续持有本
期债券。
2、投资者选择将持有的本期债券全部或部分回售给发行人的,须于回售登
记期内进行登记;若投资者未做登记,则视为继续持有债券。
为保证投资者回售选择权有关工作的顺利进行,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本期债券回售实施办法
1、本期债券回售代码: 182198 回售简称: 光大回售
2、回售登记期: 2019 年 3 月 15 日至 2019 年 3 月 21 日。
3、回售价格:面值 100 元人民币。以 1,000 元为一个回售单位,回售金额必
须是 1,000 元的整数倍。
4、 回售平台: 固定收益平台。
5、回售登记办法:投资者可选择将持有的债券全部或部分回售给发行人,
在回售登记期内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回售申报,当日可以撤单,每
日收市后回售申报一经确认,不能撤销。如果当日未能申报成功,或有未进行回
售申报的债券余额,可于次日继续进行回售申报( 限申报登记期内)。
6、选择回售的投资者须于回售登记期内进行登记,逾期未办理回售登记手
续即视为投资者放弃回售,同意继续持有本期债券。
7、回售部分债券兑付日: 2019 年 4 月 12 日。发行人委托中国证券登记结算
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为登记回售的投资人办理兑付。
三、本期债券回售的相关机构
1、发行人: 中国光大集团股份公司
联系人: 赵昂
电话:: 010-63639948
传真:: 010-63639824
2、主承销机构: 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联系人:孔维
电话:: 021-52523065
传真:: 021-52523004
特此公告。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 中国光大集团股份公司 2016 年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
一期) 2019 年回售实施办法公告》之盖章页)
中国光大集团股份公司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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