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19-03-14
债券简称: 16 宁开控 债券代码: 136370.SH
宁波经济技术开发区控股有限公司关于“ 16 宁开控”
票面利率调整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
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提示:
·“ 16 宁开控”调整前的票面利率: 3.73%
·“ 16 宁开控”后续期限票面利率: 4.1%
·调整后起息日: 2019 年 4 月 12 日
根据《 宁波经济技术开发区控股有限公司公开发行 2016 年公司
债券募集说明书( 面向合格投资者) 》(以下简称“《募集说明书》”)
约定,公司有权决定在宁波经济技术开发区控股有限公司公开发行
2016 年公司债券(债券代码: 136370,债券简称: 16 宁开控,以下
简称“ 16 宁开控”或“本期债券”)存续期间的第 3 年末上调本期
债券后 2 年的票面利率,本期债券在存续期前 3 年的票面利率为
3.73%,在本期债券第 3 年末,根据当前市场环境及公司实际情况,
本公司选择上调本期债券的票面利率 37bp,即本期债券存续期后 2
年的票面利率为 4.1%。
有关本期债券回售实施办法具体详见《宁波经济技术开发区控股
有限公司关于“ 16 宁开控”投资者回售实施办法的公告》。
为保证发行人调整票面利率选择权有关工作的顺利进行,现将有
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 本期债券基本情况
1、债券名称:宁波经济技术开发区控股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公司
债券。
2、发行总额:本期债券发行总额不超过 10 亿元(含 10 亿元)。
3、票面金额及发行价格:本期债券面值 100 元,按面值平价发
行。
4、债券期限:本期债券的期限为不超过 5 年(含 5 年),第 3
年末附发行人上调票面利率选择权和投资者回售选择权。
5、还本付息方式:本期债券按年计息,不计复利。每年付息一
次、到期一次还本,最后一期利息随本金一同支付。
6、起息日: 2016 年 4 月 12 日。
7、利息登记日: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和中国证券登记公司的相
关规定办理。在利息登记日当日收市后登记在册的本期债券持有人,
均有权就其所持本期债券获得该利息登记日所在计息年度的利息(最
后一个计息年度的利息随本金一起支付)。
8、付息日:本期债券的付息日为 2017 年至 2021 年每年的 4 月
12 日(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延至其后的第 1 个交易日;每次付
息款项不另计利息);如投资者行使回售选择权,则其回售部分债券
的付息日为 2017 年至 2019 年的 4 月 12 日(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
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 1 个交易日)。
9、兑付方式及登记日: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和中国证券登记公
司的相关规定办理。在兑付登记日当日收市后登记在册的本期债券持
有人,均有权获得所持本期债券的本金及最后一期利息。
10、兑付日: 2021 年 4 月 12 日,如遇法定及政府指定节假日或
休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 1 个工作日,顺延期间不另计息。如投资
者行使回售选择权,则其回售部分债券的兑付日为 2019 年 4 月 12 日
(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 1 个交易日)。
11、支付金额:本期债券于每年的付息日向投资者支付的利息金
额为投资者截至利息登记日收市时所持有的本期债券票面总额与债
券对应的票面年利率的乘积;于兑付日向投资者支付的本息金额为投
资者截至兑付登记日收市时各自所持有的本期债券到期最后一期利
息及等于债券票面总额的本金。
12、发行人上调票面利率选择权:发行人有权决定在存续期间第
3 年末上调后 2 年的票面利率,上调幅度以公告为准。
13、发行人上调票面利率公告日:发行人将不迟于第 3 个计息年
度付息日前第 20 个交易日披露关于是否调整本期债券票面利率以及
调整幅度的公告。
14、投资者回售选择权:发行人作出关于是否上调本期债券票面
利率及上调幅度的公告后,投资者有权选择在本期债券的投资者回售
登记期内进行登记,将持有的全部或部分债券按面值回售给发行人,
或选择继续持有本期债券。
15、投资者回售登记期:投资者选择将持有的本期债券全部或部
分回售给发行人的,须于发行人上调票面利率公告日起 5 个交易日内
进行登记;若投资者未做登记,则视为接受上述调整并继续持有债券。
16 债券利率确定方式:本期债券为固定利率,在债券存续期内
前 3 年固定不变;在本期债券存续期内第 3 年末,如发行人行使调整
票面利率选择权,未被回售部分债券票面年利率为债券存续期前 3 年
票面年利率加上调基点,在债券存续期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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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